第40章 天门酒徒的独白
作者:渊云墨妙   长戚最新章节     
    楚江之上,天门青崖巨石被一分为二,北面一半归属天风城,南面一半归属清微玄都。
    北岸巨石上地势平坦,戚灵和张乘崖顺着羊肠小道攀登到此,才发现这里相当热闹。
    一座小酒馆,瘦竹竿挑了三面幌子,茅草棚中四五张桌案前,有不少百姓正在里头歇脚,轻松惬意。
    苍碣石上搭了一座仅供两人并肩的铁索桥,那些不想在底下乘舟涉江的人,往往会选择走两步山路,登顶渡过楚江。
    戚灵与张乘崖来到酒馆外,找了张空桌坐下,要了些茶水瓜子,边吃边聊道:“乘崖,接下来你要去哪?”
    张乘崖毫不犹豫笑道:“听你口气,是见我小心翼翼走路的样子,担心是不是?”
    戚灵“嗯”了一声,“毕竟你看不见,山石路滑,你若要渡江,那边的铁索桥看着危险,我要扶你过去。”
    张乘崖连连摆手道:“不用,放心!我虽然看不见,但只要周围有活人,我就摔不着,没人愿意眼睁睁看一个瞎子掉下去摔死,那多晦气!我呢待会儿还是要渡江去,赶赴花仙镇苦乌林找那胖屠子,继续让他教我剑术。等过段日子,我会回趟竹叶庄,再看看我爹。”
    戚灵道:“那要走多远的路?你一个人能行么?”
    张乘崖毫不掩饰大笑道:“如今在楚江之南悄然流传一句民谚,但有水井处,皆念月尊恩。遇上红月教徒后,他们自然会送我到目的地。”
    这句话果然有效,坐在邻座的几个衣着质朴的百姓,听见后马上撒下手中瓜子,捧起甘露茶碗纷纷围拢过来,七嘴八舌的询问着。
    “你也是红月教的人?”
    “喂,可要当心,这毕竟是玄都地界,不要惹麻烦,要是需要的话,到我家去歇脚。”
    “兄弟要去哪?下了天门巨石,就有骡子,我送你去!”
    让戚灵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仅说出“红月教”三个字,这些百姓就争先恐后要为张乘崖效劳。
    既非贪图银钱,也非是民风淳朴,红月教的魅力实在有些匪夷所思。
    张乘崖只能连连谢过众人道:“各位!容我说一句,各位猜的不假,我谢过各位!我要去花仙镇找玉堂红月祠主事,绰号胖屠子,有顺路的朋友吗,一会儿咱们搭个伴。”
    随后反倒是戚灵脸红为难起来,因为一个农夫模样的人,没头没脑问道:“你带的这位小娘子,也是月尊的仆从吗?”
    张乘崖迟疑了一下道:“她,不是。”
    马上有个满脸皱纹的老头凑在戚灵面前,一本正经道:“小丫头还信旧圣教呐?如今红月教给咱们南瞻做的善事太多了,你不妨了解一下。”
    戚灵尴尬咧了咧嘴角,微微点点头,接着抿了口茶水。
    红月教中她熟知的,只有剑师吕风、绯红女使和胖屠子三人,除此之外,就剩那群发放摩睺罗饭的喽啰,那些人嘴脸坏笑的样子,至今想来惹人生厌。
    至于那位讳莫如深的月尊,其身份就更让人不解,那究竟是什么人?能在南瞻大地上,一手创立出崭新宗门,又如星火燎原般深得人心。
    眼前这群百姓越聊越起劲,甚至搬来凳子围坐在张乘崖身旁,纵情热议起时局来。
    他们对清微道山只字不提,对红月教种种事迹却赞不绝口,有心人竖耳朵一听便能明白,在这天门巨石之巅,小酒馆前头,南瞻部洲两大教派宗门的威信已然高下立判,只是这伙人谈到激动处,吐沫星子横飞,吵闹喧嚣不已。
    戚灵无奈起身,挤出人群左右看了看,见酒馆里面反倒颇为清静,信步走了进去。
    墙上挂了两盏微灯,透过窗栏洒下几抹日光,却依然令人感觉昏昏昧昧,看不太清陈设。
    仅是在幽暗角落处,似乎坐着个人,也不知是小二还是酒客,额头枕住手臂趴着一动不动,嘴里嘟囔着什么。
    酒气熏天。
    戚灵眨了眨眼,刚想退出去,那醉鬼忽然开口喊了一声。
    呔。
    这声喊叫,令戚灵微微吓了一愣。
    也不知他是对着谁在呼唤,还是独自稀里糊涂自言自语,“……我的鼻子?从前跟狗一样,几里地外的肉香也逃不过我的鼻子,可如今,这玩意早就他妈失灵了。”
    随后戚灵就听见体内玄松魂哂笑道:“这种人真是令人无语,说什么鼻子跟狗一样灵,狗还巴不得修成人身呢!喝了一瓶就烂醉成稀泥模样,没出息。”
    戚灵并不关心这些,刚要迈动脚步出去,那人又接着问:“你知道天风古狱吗?我鼻子就是在那坏的。”
    天风古狱?
    戚灵心头一动,徐健不就被玉堂岳牧押送去了天风城!
    若有人在南瞻作奸犯科身惹重罪,无论身在言浮亦或玉堂,统统都会被分配到北部天风地界去。
    关于天风,玉堂百姓口口相传一句民谚,说那里“半是囹圄半是城”。
    意思是天风地界,一半是监牢,一半是普通民居。
    传言天风境内,有不少因关刑徒而修建起的城池,常住在天风的人,无非两种身份,要么是南瞻各地遣送的囚犯,要么是狱卒及亲属家眷。
    那里气候不比玉堂,到了初秋时节,会因酷寒而结冰飘雪,所以人们也把天风城叫做苦狱城。
    “天风城”三个字就等于牢狱,这种刻板的印象,在南瞻大洲深入人心。
    戚灵停住脚步,侧耳听着那人的话,“……我要求狱卒把我关笼子,可他们还是把我投进了一个方方正正的深坑中,起初我不知道有多深,但站在边上第一眼朝里头看,那感受简直是绝了。”
    接下来一句,让戚灵彻底情愿呆在满是酒糟味儿的陋室中了。
    “坑里,底下全是雪花白的尸骨。太多了,看的我眼晕,还没来得及一睹全貌,狱卒就在我尾椎上狠狠踹了一脚,我就彻底认栽了。……我掉了下去,底下那帮活死人见了我,只是问我还有没有气。”
    这人虽然醉酒,但叙述并没有口齿不清,反而如同说书唱戏似的别开生面,戚灵专心听着,仿佛在亲身经历着那幅画面。
    “坑里味道熏的我睁不开眼,我当然没搭理他们,结果他们把我拖到了西北角,我的妈,原来那个角落是他们堆积死人的地方,因为坑里空间有限,活着的人都会把死尸扔到西北角。那儿到处都是头发,银色人筋膜黏连着烂骨头,我发誓,世上最狠毒的人,也没能耐搞出这样的场景!至于西南角,后来才知道那是规定大小便的地方。”
    “我在骨堆躺了一天,腿脚才有了知觉,好在剩下的活人心肠没烂,甩给我一个脑壳,就是头盖骨,说是用来盛饭的。你能想象?在坑里都是头盖骨当碗的。”
    “可没办法,想活着,就要努力吃饭,筷子?当然有,有力气的话就去捡根手臂骨打磨,都不用费劲儿挪步,弯弯腰就有。但凡脚踩的地方全是白骨,越往底下的越酥脆,磨细了可以用来做筷子,有闲情雅致,甚至能做出个掏耳勺来。你以为我在扯淡?不信到黑市上看看,天风骨器也是当地特产的,也能换一两酒来!”
    “后来吧,我结识了个朋友,他告诉我,这个地方就叫古尸坑。不知道何时兴建,不知何人所建,更不知过了多少年,被狱卒丢下来的人,最终都化为白骨,倒在坑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就这么积累着,我去的时候,几乎要填满了。那里没有牢房,没有稻草堆,一无所有,大家也只能终日在骨堆上苟活。夏天接雨水,冬天喝雪水,狱卒心情每日扔吃剩的食物下来,心情不好怎么办?老子就躺着骂他祖奶奶,然后就找事情打发光阴呗。”
    “哎,天上掉下来的鸟屎拌汤,这是我那个朋友最爱吃的。当然这没必要,骨肉堆上围满了老鹫黑鸦,鸟肉还是香喷喷的。可我那个朋友就是好那口,我怎么劝都不听。他这个人执拗,我都叫他的外号“大腿”,因为他最爱收集人的大腿骨。大腿这个人吧,总是闲不下来,冬天天冷嘛,大家伙都在骨堆刨出坑,钻到底下去避寒,他却总想着朝下挖更深的洞,可底下深的很,骨头也多的没边儿了!你别小瞧这层层叠叠的人骨堆,呆在底下还挺他妈暖和。”
    “你若问有多深?大腿挖了两年的骨头洞,怎么说也得有八九丈深吧,而大腿说挖洞是个技术活,里头黑的跟眼瞎一样,干什么都得靠摸索,一不小心就戳塌了,一旦被埋进去后谁肯花力气救你?可大腿仍旧不死心,总想知道古尸坑有多深,挖了十丈深,他仍旧坚持不懈每日不停的朝下挖。他对老子不错,我就帮他递饭下去,再把清理出来的碎骨渣带上来。我平日就负责到上面,借着光亮检查骨头成色。越往下骨头越脆弱,我陪大腿挖到第八个年头,那个深度的骨头一碰就碎,跟纸糊的一样。什么?多深了?爬上爬下需要两天瞅不见星星月亮吧。在底下有个好处,拉屎撒尿都随意,因为都在往下渗。说句良心话,这块地不种庄稼可惜了,虽然是骨头田,可相当肥沃。”
    “大腿的执着,最后也带动了不少人,可惜有几个兄弟技术不好,曾把小命搭了进去,挖塌了!大腿就不再允许别人动手,帮忙搬东西可以,在底下碰骨头,不行!我至今记得清楚,那是挖到第十五年头上,那时候我对自己上下攀爬的能力,已经相当满意,因为在跟狗牙一样复杂的碎骨渣洞中,我闭眼上窜下跳,跟他妈小猴儿一样利索。有天大腿突然在底下喊,挖到硬货了!我觉得他人老眼花,或是因为太过于黑暗而寂寞的疯掉了。底下那个深度,每日只能挖出灰来,人骨都被压成齑粉,跟沙土末末一样,连半颗人牙都不剩下,哪来的硬货?”
    “可大腿真他娘的就递给我一根小指骨,我他妈都傻掉了,甭说在这个深度,在朝下挖洞的过程中,我至少快五年没见过完整骨头,越往底下,越是齑粉,他居然发现了一根毫无残缺的小指头骨!”
    “大腿说这不平凡,一点也不!这不合常理!
    于是他把我喊下去,俩人一起动手挖着清理四周,终于他妈的摸到了!摸到了土。我把这捧棕黄色的土带到上面,借着光看后,抱着大腿哭了很久,古尸坑终于被咱兄弟挖到底了,堆了无数人骨的古尸坑,挖到底了!!可大腿他依然在土层上面一些拼命挖,好在这个深度骨渣都结成了块,不至于被他乱戳给弄塌。最后大腿真就找着了,一个脑壳!完整无缺的脑壳!我估计,附近有一具完整的人骨!一丁点都没损坏,同样都是人骨头,别人的都化为了渣渣,就他的完好无损,我也惊奇不已。我跟大腿都搞不懂这位死了都不朽的家伙是谁,最后大腿就先带着他的小指头骨回到了上面。”
    “最后,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件事。就连狱卒也被惊动了,这群没娘养的孩子啊,平日里不爱管坑里的事,一听说挖到底了,还挖出个完好的指骨,竟然纷纷搭梯子跳了下来。我呢,当时就站在底下,仰脸看着他们一个个钻下去捞大腿。瞧见了梯子,我就仰望苍天突发奇想,这十几丈高的坑沿,我能不能爬上去摸一下呢?结果,我自己都没想到,经过十几年每日不歇的历练,凭着挖洞上下攀爬的功夫,我没用梯子就爬了上去。土壤要比骨壤松软多了,手指头扣进去一较劲,我就身子飞腾起来。我这样站到了地面。时隔十数年,我又看到了古尸坑外面的世界,一堆篝火,一排烂帐篷,两个大铁笼子就摆在我面前,周围一个狱卒也没有,都他娘的下去了,一个不剩的下去抓大腿了。”
    “啊!我站在古尸坑边,捶着胸口深深吸了口气。但我他妈突然意识到,老子鼻子坏了,什么也闻不见了!旁边就是正在燃烧的松木炭,我闻不见炭火味儿,铁笼子里关着个新来的囚犯,我凑近了,也闻不见他身上的酸臭味儿!
    可无所谓了,我仰脸再去瞧那几十丈高的天风大狱城墙,狂笑了好一阵。我心里清清楚楚,我马上就能翻出去!这几十丈墙,几百年来牢不可破!在我的本领面前,跟张矮凳差不多!”
    “就在我正准备翻墙而出的时候,铁笼里那个家伙突然开口央求我,他含泪说,兄弟,出去后能不能帮我给家人捎个信。”
    “我手指头都扣进城墙了,就扭脸去问他,你哪儿的人啊?”
    “这人也不含糊说,兄弟,你去玉堂城戚家,就说我在这,他一定重重谢你,重重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