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政府机构、品官与爵位(转载)
作者:碧海思云   鼎定南北朝最新章节     
    【这些内容不是一气呵成的学术论文,只是一个个常识。我转载过来,是因为北魏的官制非常混乱,为了避免一些稀奇古怪官制、官位、官名、品级令人疑惑,于是转载过来当本书的“工具书”。如果正文中出现一些令人不解的官位、官名,可以在这里寻看。要是专门看的话,很乏味、也记不住这么多。所以没必要看。只不过这里也不详细,而且很难找,要是大家遇到疑惑之处,最好还是按词、按名去百d查。】
    《魏书官氏志》:“百姓不能以自治,故立君以司牧;元首不可以独断,乃命臣以佐之。然则安海内,正国家,非一人之力也。”在王国时期就已经开始设置国家机构、职位,选用官员。在国家机构中担任一定职务的官吏,有具体的官名、职权范围、品级地位等,称之为“职官”;有官名而无固定职事之官,则称之为“散官”。职官和散官统称品官。与品官相对应的是比视官。比视官由北魏初设,指比附品官来确定其待遇。同时,在君主国家,对贵族封爵,以作为分封的等级依据。自商鞅开始实行军功爵位制后,历代皇帝对皇室内成员和外姓功勋者封爵。爵位是一种荣誉和待遇,与职官是两回事。
    一、北魏中央和地方行政机构设置
    (一)北魏的官制是由秦汉到隋唐演变的一个重要的中间环节
    秦汉实行以郡县制为基础的中央集权体制。中央政府设置三公九卿来辅佐皇帝。地方政府设置郡(州)、县,县之下设置乡、里等自治机构。郡(州)、县的长官由中央任命,实行任期制。在这种体制下,行政权力高度集中,并且,宰相的行政权力过大。
    经过两汉、魏晋南北朝的机构调整,到唐朝形成了三省、六部、九寺、五监、一台的机构设置(见图1-2)。原来宰相的权力被三省肢解了。当然,皇帝也受三省的制约。原来的“九卿”,一部分权力被尚书省、门下省拿走了,其他的变成了“九寺、五监”等事务性机构。地方政府为郡(州)、县两级,县之下实行乡里自治制度。
    北魏是秦汉政治体制到隋唐政治体制中间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并且,拓跋鲜卑族本身也经历了由酋邦到王国、由氏族联盟到国家封建化的一个发展过程。在此,我们以孝文帝改革为界线,将北魏的政治体制分为前期和后期两部分。
    (二)北魏前期胡汉杂糅的职官体制
    北魏前期的职官体制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体制。在政府部门中,有决策部门、行政部门和事务性部门。由于拓跋鲜卑族是由游牧社会逐渐进入农耕社会,有一個封建化的过程。所以,北魏前期是胡汉杂糅的职官体制。
    338年拓跋什翼犍创建代国后,任命汉人燕凤为右长史,许谦为郎中令。“余官杂号,多同于晋朝。”(《魏书官氏志》)。皇始元年(396年),道武帝拓跋珪始建台省,设置百官,封拜公侯、将军、刺史、太守,尚书郎等官都用文人。官员的名称用一些鸟的名称代称,如“凫鸭”、“白鹭”等等[1]。但史籍记载机构设置情况不详。
    北魏前期,设置了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秘书省、中常侍省和御史台、都水台、谒者台等台省。但职能不全,置废不定。由于北魏政权出自鲜卑族﹐本身有部落大人会议决事的制度﹐及魏道武帝拓跋珪破后燕﹐皇始元年(396)始仿魏晋立尚书台﹐置36曹。但北魏前期的尚书台是鲜卑旧制与中原制度的糅合﹐与江南制度迥然不同。天兴二年(399),尚书省下设36曹及诸外署,共设置360曹(相当现在部委中的处),令大夫主管。大夫配有部属官吏。401年“复尚书三十六曹”。天赐二年(405),复罢尚书36曹,别置武归、修勤二职,分主省务。
    明元帝神瑞元年(414),废尚书制度,改设八大人官,总理国政。太武帝拓跋焘执政初,以侍中、外都大官总三十六曹事。始光元年(424),置右民尚书,复尚书制度。神席元年(428),置左右仆射,左右丞、诸曹尚书十余人,各居别寺。尚书曹恢复。尚书省及其诸曹是执行机构,由士人(或汉人)任职。
    北魏王朝依重门下官,多以侍中辅政,也称宰相。北魏王朝前期的中枢机构或决策机构是由皇帝及其拓跋族各部落的大人构成。神瑞元年(414年),“置八大人官,总理万机,时号‘八公’”。“泰常二年(417)夏,置六部大人官,有天部,地部,东、西、南、北部,皆以诸公为之。大人置三属官。”(《魏书官氏志》)。
    北魏沿袭九卿职官,但其职责随之发生了相应的演变。总体上讲,九卿不再有行政之权,成为具体的事务性机构。各个机构的职权有很大的缩减,被其他新增部门如尚书省等侵夺。北魏往往把九卿分为三卿和六卿两个等级,前者品秩比后者高。太常、光禄勋、卫尉为三卿;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为六卿。
    北魏地方设置州(郡)、县两级政府,县下设乡,乡有“三老”。396年,州设刺史、郡设太守,大县的长官为县令,小县为县长(任期六年)。县以下随而置之。405年,各州设置三刺史,六品,宗室一人,异姓二人;郡设置三太守,七品。县置三令长,八品。
    (三)孝文帝改革之后的职官体制
    孝文帝的政治改革包括整顿吏治、颁俸禄制、改革官制等。同时,对机构设置进行了调整。
    第一,完善门下省的机构设置和职能。孝文帝改革官制之前,北魏侍中之职多以皇帝宠信之臣担任,内侍左右,参与谋议。孝文帝改制后,门下省拥有了平录尚书事、下达诏书等职能。世宗拓跋元恪继位后,侍中仍多以皇帝亲信之臣担任,门下省仍拥有平录尚书事、下达诏书之职能,便形成北魏“政归门下”的局面,也容易导致侍中利用门下省之职能而擅权(赵涛.2008)。
    第二,规范、健全尚书省的机构设置。孝文帝即位初,始以郎中主曹务,官品为正六品下。官位虽低,然职任甚重。太和改制时,北魏尚书制度臻于完备,分36曹。其名可知者有吏部、考功、南主客、北主客、殿中、直事、三公、驾部、仪曹、祠部、左主客、右主客、虞曹、屯田、起部、七兵、左中兵、右中兵、左外兵、右外兵、骑兵、都兵、都官、二千石、左士、右士、比部、水部、度支、仓部、左民、右民、金部、库部等34曹。
    太和十七年(493年),罢主要选自宗室诸王、皇亲国戚,以及强宗豪右或部落大人、投依北魏者、勋劳卓著者之外都大官、内都大官、中都大官(其职位约与尚书相当)(周兆望.2002)。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部属有仆射(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员外郎附)。太和十五年(491年)改官制时,尚书令为从一品上,尚书左右仆射为从一品中;二十三年(499年)改制,尚书令为正二品中,尚书左右仆射为从二品上。
    第三,中书省。北魏置中书监、中书令各一人。孝文帝初,定命中书监正第一品,中书令正第二品中;太和末,监从第二品,令正第三品。属官:中书博士、中书助教博士、中书学生。
    第四,设置集书省。太和十五年,孝文帝归并整合御前侍从咨议系统,借鉴晋制组建集书省。集书省,掌规谏、评议、驳正违失等事,以散骑常侍为主官,或称“散骑省”。集书诸职不仅供官员迁转,还可充当胡汉大族子弟的起家官,朝廷严格限制候选者的政治归属、家世门第和权势功绩,确保名望士族的仕宦权益(刘军.2016)。
    第五,九卿等机构及其品官级别的调整。我们根据《唐六典》注释本和相关资料,将北魏九卿等机构及其品官级别的调整情况列示如下:
    1.太常卿。北魏太常与光禄勋、卫尉为三上卿,位从一品下。
    2.光禄卿。北魏光禄卿从第一品下;太和二十二年重次职令,九卿并第三品。
    3.卫尉卿。北魏卫尉卿从第一品下,太和二十二年降为第三品。
    4.太仆卿。北魏太仆卿第二品上,又置少卿;太和二十二,九卿并第三品。
    5.廷尉卿。北魏置少卿、司直。后魏第二品上,太和以后降为第三品。
    6.大鸿胪卿。北魏大鸿胪卿第二品上;太和二十三年,降为第三品。
    7.宗正卿。宗正其职务是掌握皇族的名籍簿,分别他们的嫡庶身份或与皇帝在血缘上的亲疏关系,每年排出同姓诸侯王世谱。宗正卿为二品上。
    8.司农卿。北魏大司农第二品上,太和二十二年改第三品。
    9.太府卿。后魏孝文帝改少府为太府,置少卿一人,第四品上。
    10.国子监。北魏初,第四品上;太和二十二年,增为从第三品。
    11.将作监。北魏太和初,将作大匠从第二品下;二十二年,降为从三品。
    (四)孝文帝改革之后的军官体制
    北魏建国初期(386-395年),畜牧业仍然占主导地位。拓跋鲜卑族仍然是以畜牧业和对外战争掠夺为主。部落实行军民一体化。各部落由部落大人或酋长统帅。北魏建元后,军队从拓跋鲜卑族中选拔;汉族人只“服勤农桑,以供军国”,并建立了一国两制的军政体制。一方面继承魏晋的封建制度,在中央设立尚书、中书、门下等台省,多由汉人任职;另一方面,国家的权力中心和中枢机构由拓跋鲜卑族的王公侯大人参与。
    北魏的军队包括中军(禁卫军)、镇戍兵、州郡兵三部分。军队的编制是军、幢、队、什、伍。军是最高编制单位,设军将、军副。一军所统员额,史书无明确记载,大致是5000人左右。幢有幢主、幢副。一幢所统之兵也无明确记载,一说500人左右。北魏前期,其兵源主要来自鲜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汉族人只从事农业生产,不服兵役,最多只充当军中杂役。孝文帝改革后,汉人当兵才逐渐多起来。北魏的兵役制度主要是世兵制,同时也实行征兵和募兵制。中军和镇戍兵主要来自世兵,州兵则由征募而成。
    皇帝是国家军事决策的决定者。由皇帝任命的全国最高军事统帅也称都督中外诸军事,负责数州或一州的主将是都督某州诸军事。战时统军主帅也称都督,重要的方面军统帅,则称大都督。北魏皇帝一般亲自指挥重大战争,所以都督中外诸军事和大都督一般不轻授。
    中军是北魏军队的主力,任务是宿卫京师,出征作战。北魏前期,中军多为鲜卑族部落兵。登国元年(386),设置都统长及幢将、外朝大人官。都统长统帅殿内之兵,禁卫王宫;幢将员6人,主管三郎卫士值宿禁中(《魏书官氏志》)。皇始元年(396),道武帝时期设立了殿中尚书,领殿内之兵,取代了原来的都统长(都统长可能已经被废除)。武职内侍设立内都幢将、三郎幢将:统领内三郎以供宿卫[5]。天兴元年(398)在京都四方四维面设置八国常侍。
    天赐元年(404),按照王、公、侯、子等爵分封建国,八国各有常待、朗中令、中尉等官。各郡或州设置都尉统兵。孝文帝改革后,中军称为羽林、虎贲。太和十九年(公元495年),曾“诏选天下武勇之士15万人为羽林、虎贲以充宿卫”(《魏书高祖纪》),同时以汉人充实中军。设领军将军一人,总统中军,下设左、右卫将军各一人。京师周围设置关津,以东、西、南、北四中郎将领兵镇守,而以护军将军总统四中郎将,捍卫京师。
    镇戍兵是北魏为防备北部游牧民族的侵扰而设置的武装力量。后来,在南部边境也置兵镇守,这些兵称为镇戍兵。镇设镇将,戍设戍主。镇将地位相当于州刺史,戍主则常由郡太守兼任。当时在北部设置六个军镇,后为九镇。北魏末年,由于六镇军户不堪镇将压迫,发动起义,由此揭开北魏末年大起义的序幕。
    州郡兵是州郡属下的地方兵。北朝前期郡的等级有大、次、中、下四等。诸郡(州)太守(刺史)三人,其中皇室一人,异姓二人。太守(刺史)普遍授将军号,并开府置官,形成州佐和府佐两套班子。军府掌管一州之军政,长史、司马为上佐。下有诸参军,多来自外州,由朝廷任命(钟盛.2012)。
    二、北魏的爵位制度
    唐代杜佑《通典·职官·封爵》记载,自尧帝、舜帝以及夏朝就实行爵位制。周代,爵位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均世袭罔替,封地均称国,在封国内行使统治权。北魏建国之初,仍沿晋制实行五等爵制。登国元年(386),道武帝“班叙勋,各有差”(《魏书道武帝纪》)。皇始元年(396),始建曹省,备置百官,封拜五等。天兴元年(398)十一月,诏吏部郎邓渊典官制,立爵品(《魏书官氏志》)。显然,封爵是虚封,仅只是名义上的。所以,爵位需要品级来表示待遇的等级。
    天赐元年(404)九月,减伯、男二爵,始分为四等爵,即王、公、侯、子。皇子及异姓元功上勋者封王,宗室及始蕃王皆降为公,诸公降为侯,侯、子亦以此为差。于是封王者10人,公者20二人,侯者79人,子者103人。王封大郡,公封小郡,侯封大县,子封小县。王第一品,公第二品,侯第三品,子第四品(《魏书官氏志》)。同时,北魏初期北方并未统一,战争频仍,需要封爵的宗室和功勋继续参加战争,在封爵的同时加授将军号。
    太和十六年(492),孝文帝进行爵位改革。主要包括:
    第一,王爵实行实封。以前的王爵是虚封。孝文帝对爵位制的改革首先是对王爵的封授范围进行限定,规定王爵仅限授予于道武帝的直系子孙。随着封王爵的人员范围的缩小,就更有利于实行实封制。太和十八年(494),孝文帝又发布诏令确认王爵与不同等级开国爵所食租税的比例,“王食半,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这就是说,孝文帝不仅分封诸王食邑,并且,使诸王所食租税为封国食邑收获物的一半,这个比例在开国爵中是最高的。
    第二,散爵。孝文帝恢复了五等爵制度,并对原来虚封的五等爵进行调整。“制诸远属非太祖子孙及异姓为王,皆降为公,公为侯,侯为伯,子男仍旧。”[7]。调整后的五等爵延续下来而改称“散爵”。散爵封地的虚封的性质,与改革后实封的王爵和开国爵一并实行。
    第三,开国爵。它是孝文帝所实行的实封爵。受封开国爵的必须是国家六品以上的官员,包括军功和事功。《魏书·献文六王上·高阳王雍传》:“五等开建,食邑二千户。”“五等开建”就是开国爵。
    因而,《通典》:“后魏有王、开国郡公、散公、侯、散侯、伯、散伯、子、散子、男、散男,凡十一等。”(《通典》卷十九《职官一》)(见表1-2)。
    三、北魏的品官
    品官包括职官和散官。《通典·职官一》:北魏官员人数为7764人。孝文帝太和十七(493年)颁行《职员令》,太和二十三年又进行了较大修改,在宣武帝拓跋元恪(499-515年在位)即位后施行,成为固定制度,直到魏末。各品职官列示如下:
    第一品:太师、太傅、太保,王大司马、大将军、太尉、司徒、司空、开国郡公。
    从一品:仪同三司、开国县公、都督中外诸军事、诸开府、散公。
    第二品: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特进,尚书令,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四征将军,诸将军加大者左、右光禄大夫,开国县侯。
    从二品:尚书仆射,中书监,司州牧,四镇将军,中军将军,镇军将军,抚军将军,金紫光禄大夫,散侯。
    第三品:吏部尚书,四安将军,中领军,中护军,太常卿,光禄卿卫尉卿,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中书令,太子詹事,侍中列曹尚书四平将军,太仆卿,廷尉卿,大鸿胪卿,宗正卿,大司农卿,太府卿,河南尹,上州刺史,秘书监,诸王师,左、右卫将军,前、左、右、后将军,光禄大夫,开国县伯。
    从三品:散骑常侍,东、西、南、北中郎将,护匈奴中郎将,护羌戎中郎将,护夷中郎将,护蛮越中郎将,国子祭酒御史中尉,大长秋卿,将作大匠,征虏将军,二大、二公长史,太子左、右卫率,武卫将军,冠军将,军护羌戎校尉,护夷校尉,护蛮越校尉,太中大夫,辅国将军,中州刺史,龙骧将军,散伯。
    第四品:二大、二公司马,太常少卿,光禄少卿,卫尉少卿,尚书吏部郎中,给事黄门侍郎,太子中庶子,司空、皇子长史,太仆少卿廷尉少卿,大鸿胪少卿,宗正少卿,大司农少卿,太府少卿,中常侍,中尹城门校尉,司空、皇子司马,从一品将军、开府长史骁骑将军,游击将军。以前官职为上阶,镇远将军,安远将军,平远将军,建义将军,建忠将军,建节将军,立义将军,立忠将军,立节将军,恢武将军,勇武将军,曜武将军,昭武将军显武将军,从一品将军、开府司马,通直散骑常侍,中散大夫,下州刺史,上郡太守、内史、相,开国县子。
    从四品:中坚将军,中垒将军,尚书左丞,二大、二公谘议参军事,司州别驾从事史,第二品将军、始蕃王长史太子家令,太子率更令太子仆,中书侍郎,太子庶子,第二品将军、始蕃王司马,前军、左军、右军、后军将军。以前官职为上阶:宁朔将军,建威将军,振威将军,奋威将军,扬威将军广威将军,谏议大夫尚书右丞司空、皇子谘议参军事,司州治中从事史,左、右中郎将,建武将军,振武将军,奋武将军,扬武将军,广武将军,从一品将军、开府谘议参军事,散子。
    第五品:宁远将军,鹰扬将军,折冲将军,扬烈将军,从二品将军、二蕃王长史,二大、二公从事中郎,秘书丞,皇子友,国子博士,散骑侍郎,太子中舍人,员外散骑常侍,从二品将军、二蕃王司马。以前官职为上阶:射声校尉越骑校尉屯骑校尉步兵校尉长水校尉司空、皇子之开府从事中郎第二品将军、始蕃,王谘议参军事,开府从事中郎,中郡太守、内史、相开国县男。
    从五品:伏波将军,凌江将军,平汉将军,第三品将军、三蕃王长史,二大、二公掾属,著作郎,通直散骑侍郎,太子洗马,从二品将军、二蕃王谘议参军事,第三品将军、三蕃王司马,奉车都尉。
    以前官职为上阶:太子屯骑校尉,太子步兵校尉,太子翊军校尉,都水使者,司空,皇子之开府掾属,领军长史、司马,护军长史、司马,归义侯,率义侯,顺义侯,朝服侯,轻车将军,威远将军开府掾属,虎威将军,洛阳令,中给事中,散男。
    第六品:宣威将军,明威将军,从三品将军长史,二大、二公主簿,二大、二公录事参军事,皇子郎中令,司空主簿司空、皇子录事参军事,从三品将军司马,第三品将军、三蕃王谘议参军事,二大、二公之功曹、记室、户曹、仓曹、中兵参军事,皇子文学治书侍御史,谒者仆射,从一品将军、开府录事参军,司空、皇子之功曹、记室、户曹、仓曹、中兵参军事,皇子功曹史。以前官职为上阶:河南郡丞虎贲中郎将羽林监冗从仆射驸马都尉廷尉正、监、评尚书郎中,中书舍人,从一品,将军、开府之功曹、记室、户曹,仓曹、中兵参军事,功曹史,下郡太守、内史、相上县令、相。
    从六品:襄威将军厉威将军第二品将军、始蕃王录事参军,二大、二公列曹参军事,给事中,太子门大夫,皇子大农,骑都尉,符玺郎。以前官职为上阶:从二品将军、二蕃王录事参军,皇子主簿,司空、皇子列曹参军事,第二品将军、始蕃王功曹、记室、户曹、仓曹、中兵参军事,功曹史,从一品将军、开府主簿及列曹参军事,从二品将军、二蕃王之功曹、记室、户曹、仓曹、中兵参军事,功曹史,太子舍人,太常丞,光禄丞,卫尉丞。
    第七品:威烈将军,威寇将军,威虏将军,威戎将军,威武将军,第四品将军长史、司马,从四品将军长史、司马二大、二公祭酒,第三品将军、三蕃王录事参军,司空、皇子之开府祭酒,武烈将军武毅将军武奋将军,王、公国郎中令,积弩将军,积射将军,员外散骑侍郎皇子中尉,二大、二公参军事,二大、二公列曹行参军开府祭酒。以前官职为上阶:司空、皇子参军事,司空、皇子列曹行参军,从三品将军录事参军,第二品将军、始蕃王主簿及列曹参军事从一品将军、开府列曹参军事,第三品将军、三蕃王功曹、记室、户曹、仓曹、中兵参军事,功曹史,从二品将军、二蕃王主簿及列曹参军事,左、右卫将军司马,讨寇将军讨虏将军讨难将军讨夷将军从三品将军功曹、户曹、仓曹、中兵参军事,太子詹事丞,太仆丞廷尉丞,大鸿胪丞,宗正丞,大司农丞,太府丞秘书郎中,著作佐郎中县令、相。
    从七品:荡寇将军,荡虏将军,荡难将军,荡逆将军,第五品将军长史、司马,从五品将军长史、司马,强弩将军,二大、二公行参军司空、皇子行参军,第二品将军、始蕃王列曹行参军,第三品将军、三蕃王主簿及列曹参军事,第一品将军、开府行参军,王、公国大农。以前官职为上阶:太学博士,皇子常侍,太常博士,武骑常侍从二品将军、二蕃王参军事及列曹行参军,从三品将军主簿及列曹参军事,第四品将军录事、功曹、户曹、仓曹、中兵参军事,从四品将军录事,功曹、户曹、仓曹、中兵参军事,司州主簿奉朝请,国子助教。
    第八品:殄寇将军殄虏将军,殄难将军,殄夷将军,第二品将军、始蕃王行参军,第三品将军、三蕃王参军事及列曹行参军,第四品将军主簿及列曹参军事,从四品将军主簿及列曹参军事,侯、伯国郎中令,司州西曹书佐,殿中将军皇子侍郎大长秋丞。
    以前官职为上阶:侍御史,协律郎,辨章郎,从二品将军、二蕃王行参军,从三品将军参军事及列曹行参军,第五品将军录事、功曹、户曹、仓曹、中兵参军事,从五品将军录事、功曹、户曹、仓曹、中兵参军事,王、公国中尉,司州祭酒从事,下县令、相。
    从八品:扫寇将军,扫虏将军,扫难将军,扫逆将军,司州议曹从事史,二大、二公长兼行参军,公车令,符节令,诸署令千石以上者中黄门令,门下录事尚书都令史,主书令史,殿中侍御史,中谒者仆射,中黄门冗从仆射。以前官职为上阶:宫门仆射,侯、伯国大农,司空、,皇子长兼行参军,皇子上、中、下将军,皇子中大夫,二率丞,第四品,将军列曹行参军,从四品将军列曹行参军王、公国常侍,厉武将军,厉锋将军,虎牙将军,虎奋将军,第五品将军主簿及列曹参军事,从五品将军,主簿及列曹参军事,司州文学,从一品将军、开府长兼行参军,员外将军。
    第九品:旷野将军,横野将军,子、男国郎中令,太祝令,诸署令六百石以上者,中黄门,公主家令,皇子典书令,四门小学博士,律博士,校书郎,二大、,二公参军督护,都水参军,检校御史。以前官职为上阶:王、公国侍郎,侯、伯国中尉,谒者,太子家令丞,太子率更令丞,太子仆丞,第五品将军列曹行参军,从五品将军列曹行参军,司空、皇子参军督护,第二品将军、始蕃王长兼行参军,从一品将军、开府参军督护殿中司马督。
    从九品:偏将军,裨将军,太子厩长,监淮海津都尉,诸局都尉,皇子典祠令,皇子学官令,皇子典卫令,王、公国之上、中、下将军,王、公国中大夫,诸署令不满六百石者。以前官职为上阶,第二品将军、始蕃王参军督护,从二品将军、二蕃王长兼行参军,太常、光禄、卫尉、领军、护军、太子詹事之功曹、五官,治礼郎子、男国大农,小黄门,员外司马督。
    四、北魏的清官与浊官、流内与流外、官与吏
    北魏的清官与浊官不是道德范畴,而是一对社会学范畴。魏晋时代由于门阀政治的发达,使职官也因担任者门第的高下,而出现清浊、高卑、贵贱之分。士族子弟担任的官职,被视为“清官”,寒门出身的官员担任的是地位卑下的事务冗繁之官,即“浊官”。唐代柳宗元《四门助教厅壁记》:“旧制以拾遗为八品清官,故必名实者居于其位。”“八品”为县长级。大概“八品”之下为浊官。官员清浊、高卑、贵贱的观念在南朝比北朝要严重。
    北魏政权在封建化过程中,受到了汉族等级制度文化的影响。孝文帝对士族和庶族、工商皂隶的清浊、高卑、贵贱的观念是比较清晰的。在太和十九年(495)下发《定代人姓族诏》,将代北以来的鲜卑贵族定为姓、族。姓为高,族次之,并以建立门阀制度。《魏书·崔玄伯附僧渊传》:“(孝文)分氏定族,料甲乙之科;班官命爵,清九流之贯。礼俗之叙,粲然复兴,河洛之间,重隆周道。”
    北魏清官又分为一、二、三清,北朝有所谓“三清九流”之说,又员外常侍是第三清,连郡县也分第一、第二、第三清。
    北魏浊官主要是流外官,也是当时通常所说的“吏”。因而,北魏的流内、流外官之分实际就是官与吏之分。宋代以后。“官吏分离”取代了“清浊区分”,成为官制中的新“流品”。
    五、北魏比视官
    比视官与品官是相对应的。实际上,“比视”就是比照或参照品官的某个级别。《魏书·官氏志》对北魏比视官付之阙如,《魏书·刑罚志》:“旧制,直阁、直后、直斋,武官队主、队副等,以比视官,至于犯谴,不得除罪。”孝明帝熙平、神龟(516-520)年间,胡太后从任城王元澄之奏,允许依中正之例当刑。北齐流内比视官十三等。隋、唐称为视品。
    六、结束语
    这篇文章纯属读书笔记。由于是机构设置、品官、爵位品级等内容,读起来让人寡然无味,甚至味同嚼蜡。如果硬着头皮读下来,这个国家、这个社会的形象会逐渐立体化起来。当然,我用这么多精力整理这些资料,还想了解拓跋鲜卑族汉化的过程、封建化的过程。通过胡汉融合来考察中华文化的形成与发展。
    第一,从秦汉的三公九卿到隋唐的三省六部,是古代中国政治家们艰辛创新的结果。
    在秦汉的三公九卿制中,宰相的权力太大,皇帝不放心。汉武帝将少府中的尚书加以重用。“省”为王宫禁地,因而尚书为宫禁中或为省中,故尚书省又有台省之称;门下省初名侍中寺,是宫内侍从官的办事机构,西晋始称门下省;中书省始设于曹魏(《晋书·职官志》),晋朝以后称中书省。在北魏时期,中央政府设置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秘书省、集书省、中常侍省、御史台、都水台、谒者台等六省三台。到隋唐成为外三省内三省。由此可见,北魏在制度创新的成就。
    第二,尚书省机构的调整和规范。
    尚书省是行政部门。在功能上类似于现在的“国务院”。唐朝尚书省下辖六部,每部下辖四曹。尚书省总共6部24曹。北魏前期仿照西晋将尚书省设置为36曹。在孝文帝改革前,北魏的决策机构是由皇帝主持的、由拓跋鲜卑族的王公大人参加的会议。尚书省诸曹由汉人担任,从事具体的执行工作。但尚书省的设置置废不定。孝文帝改革后,尚书省逐渐规范、稳定发展。在后世,尚书都省机行政领导不断调整,但尚书省下辖的部曹是不断规范与完善的。
    第三,地方军政合一的体制是鲜卑族游牧部落的遗风。
    北魏地方政府设置为郡(州)、县两级,但根据各郡(州)、县人口多少划分为几个等级。不同等级的郡(州)、县长官的品级是不同的。同时,各郡(州)、县的长官安排三人,其中一人为北魏宗室人员,其他二人为异姓。再次,剌史普遍封将军号,政府、军府是两块牌子、两套班子一套人马。这种军政合一的体制没有被后世所沿袭。
    第四,爵位由虚封到实封的封建化发展。
    登国元年(386)道武帝参照西晋封五等爵。天赐元年(404)减伯、男二爵,始分为四等爵,即王、公、侯、子。太和十六年(492),孝文帝进行爵位改革:第一,恢复道武帝的五等爵,仍然是虚封,称之为“散爵”;第二,王爵的封授范围仅限于道武帝的直系子孙,并对王爵实行“实封”(有封邑);第三,设立开国爵,并实行“实封”。所有的爵位都有品级。实际上,中国的封建制是人类有史以来最腐败的制度,鲜卑族的封建化也与他们的生活腐化堕落是同步发展的。
    第五,品官由九品改为九品、十八等、三十级。
    品官包括职官和散官。北魏前期品官实行西晋的九品官制。孝文帝改革后,九品各有从品,每一品中又有上中下三等之差,九品共有54级。499年孝文帝又颁法令进行简化:其九品等级中,前三品各为正、从,四至九品正、从外又有上、下阶之别,合计共9品、18等、30级。这种品官制度为后世沿袭。唐、宋文职与北魏同,武职自三品起即分上、下。隋、元、明、清保留正、从品,而无上、下阶之称,共分十八等,文武并同。
    第六,北魏对官员进行分类管理和官员选用制度的改进。
    拓跋鲜卑族在建国和统一北方的过程中,主要依靠鲜卑族的将领和士兵。选拔官员主要看其能力和功勋情况。北魏前期沿袭魏晋的九品中正制,于诸州置大中正,品评当地士族,以“才第”定位九等,定期向吏部推荐。孝文帝“定姓族”,建立门阀士族制度,采取以门第取人的“方司格”制,从而出现清官和浊官的问题。由于公共管理工作的自然属性而出现流内与流外、官与吏的矛盾问题。
    北魏前期,在监察和考课方面都以地方官为中心,而对中央官的监察和考课却不那么重视。孝文帝改革后加强了对中央官员的考课工作。宣武帝后,地方守令是六年一考,中央散官是四年一考,而当时的中央职事官却是三年一考。考课年限越短,官员升迁就越快,从而在中央与地方官员之间、职官与散官之间产生不平等待遇,造成官场尖锐的矛盾。吏部尚书崔亮奏立停年格:“不问士之贤愚,专以停解日月为断。虽复官须此人,停日后者终于不得;庸才下品,年月久者灼然先用。”
    这种按照资格选官的方法不论人才是否有才学,只看对方年资长短来决定是否安置官职。在吏部停解时间长的便能得到官职,即便是没有才华的庸才,在吏部等待官职时间很长,也能够优先得到官职。《魏书·崔亮传》评价说:“自是贤愚同贯,泾渭无别。魏之失才,从亮始也。”崔亮的“停年格”选官法,被认为是中国资格选官的开端。自此之后依靠资格安置官员的铨选方式,逐渐被后世使用甚至一直延续到近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