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前女友”
作者:爱喝茶pai   系统:我能给女总裁安排任务最新章节     
    凌母虽然语气里带着些许责备,但眼神中更多的是对沈瑾的关心。她转身去拿了药箱,轻手轻脚地为沈瑾换了药,重新包扎好伤口。
    “阿姨,真的不好意思,让您担心了。”沈瑾歉意地说。
    “傻孩子,说什么傻话呢?阿姨不担心你担心谁啊?凌云这孩子从小就粗心大意的,以后你可得好好看着他。”凌母笑着说,但话里话外都透露出对沈瑾的喜欢和认可。
    凌云站在一旁,看着母亲和沈瑾相处的画面,心中涌起一股暖流。他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能够拥有这样一个温馨的家庭和沈瑾这样的女孩。
    就在这时,凌父也回来了。他看到沈瑾受伤的样子,也是一阵紧张,“怎么了?小瑾怎么了?”
    凌母把事情经过告诉了凌父,凌父听后松了口气,但还是对凌云说:“凌云,以后可得吸取教训,好好照顾小瑾。”
    凌云点点头,说:“知道了,爸。”
    沈瑾看着凌家三口人关心她的样子,心中充满了感激。她觉得自己真的很幸运,能够遇到这么好的一家人。
    ……
    时间过得很快,假期很快就过去了一半。
    在凌云大按摩术的加持下,沈瑾的脚很快就好了。
    不过凌云怕她没好全,每天出门都牵着、扶着,有时候直接抱起来或者背着。
    也许是这里没有熟人的缘故,沈瑾也就听之任之,让他肆意妄为。
    在这个偏僻的小镇,两人的情感急速升温,除了临门一脚,再无其他阻碍。
    10月5日早晨。
    凌云叮嘱他妈,不用做早餐。
    他带着沈瑾到外面吃。
    他们来到小镇上一家有名的早点摊,点了两碗热腾腾的豆浆和几根油条。
    沈瑾去上卫生间。
    凌云正要把油条撕成小段,泡进豆浆里,给沈瑾弄一个他小时候经常吃的“豆浆泡油条”时,忽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
    “凌云?是你吗?”
    凌云抬头一看,只见一个穿着时尚,画着精致妆容的女孩正站在他面前,一脸惊讶地看着他。
    这个女孩,正是凌云高中时的女朋友,林晓月。
    凌云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她,有些手足无措,甚至声音都有些颤抖......
    当年林晓月算是班花,喜欢她的男生很多。
    但碍于林晓月当时校外的混混朋友太多,没有一个人敢追她的。
    凌云上学的时候比较傻,算是个纯爱战士,傻乎乎的要为爱拼命一次,给她写了一封情书。
    出乎预料的是,林晓月竟然答应凌云的表白,和他在学校里做起了男女朋友。
    凌云那时候那叫一个开心,初恋如此美好,他甚至愿意为林晓月牺牲一切。
    可惜,老天开眼。
    让他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撞见林晓月和校外的小混混在学校体育馆更衣室苟合。
    他当时还以为自己的纯真情人被恶霸欺负,拎起器材,就把小混混打的住院。
    后来,等凌云在林晓月的引诱下,被小混混拦在学校外的巷子里,他才知道,一直以来,他都是一名小丑。
    他以为林晓月和他才是一对,没想到林晓月跟混混才是一对。
    而林晓月之所以同意做凌云的校内女友,一方面是为了榨干凌云的剩余价值,让凌云帮她写作业,给她零花钱,另一方面是为了给混混调剂调剂。
    凌云还记得当年他为了林晓月,被混混带人揍得很惨。
    那时候他却觉得自己是开心的,是高尚的,是为爱献身的。
    没想到,到头来小丑竟是他自己。
    凌云本以为时隔那么多年,再次见到林晓月,自己应该早就心如止水。
    可是想到那段本该纯真美好的初恋,还是难以真正平静。
    “晓月?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林晓月看着凌云那慌张的样子,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快感。她故作惊讶地说:“凌云,几年不见,你怎么变成这样了?越活越回去了,一个人在这里吃路边摊?”
    说着,她故意看了看沈瑾,又看了看凌云,意味深长地说:“哦,我懂了,是不是大城市待不下去,回来啃老?”
    凌云听了这话,想起曾经的种种,本想发怒,可随后觉得自己现在好歹也是有钱人了,没必要和这种女人一般见识,吐了口浊气,淡淡道:“林晓月,你说得对。”
    林晓月感觉自己十八般武艺还没使出来就被凌云轻描淡写地堵住了,心中很不舒服,冷笑一声,说:“凌云,你就别装了。你看看你现在这个样子,当年跟我在一起的时候还说要给我幸福?”
    说着,她故意挺了挺胸,露出脖子上的金项链和手腕上的名牌手表。
    “晓月!”
    “哎,亲爱的,我在这。”
    一个穿西装打领带,头发梳的一丝不苟的男人靠了过来。
    林晓月高兴地拉着男人,炫耀地对凌云说道:“这位是我现在的男朋友,对我很好,他在银行上班,已经是中层了。我们马上就要结婚了,到时候你可一定要来喝喜酒哦。”
    “他是谁?”西装男问道。
    “我高中时候的一个同学。”林晓月轻飘飘的说道。
    西装男闻言,上下打量了一番凌云,眼神中带着一丝不屑。他看似随意地问道:“哦,同学啊,那你现在在哪儿高就呢?”
    凌云淡淡一笑,说:“我没什么高就,就在家里帮忙做点小生意。”
    西装男听了这话,眼中闪过一丝得意。他故作惊讶地说:“哎呀,那可是很辛苦的吧?不像我,虽然工作忙点,但好歹是在银行上班,稳定又体面。”
    林晓月也附和着说:“是啊,我当初选择离开凌云,就是因为他不能给我我想要的生活。现在看来,我的选择是正确的。你看看,大清早的,就吃点豆浆油条,真不知道生活拮据成什么样子了。”
    凌云看着这对男女一唱一和的样子,心中只觉得好笑。他并不想和他们争执什么,只是淡淡地说:“你们幸福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