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从前不明白,现在来不及
作者:离光同尘   恶毒炮灰的自我修养最新章节     
    以前不以为意,现在才明白,这句话究竟有多伤人,有多过分,黎星后来才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一颗心的破碎。
    真的是只有自己痛了,才会明白,别人有多痛。
    现在才明白这些,是不是已经晚了。
    黎星感觉自己嘴里有些发苦,是从心底冒出来的苦涩,他从衣袖里伸出指尖,艰难的,轻颤的,捏住霍陵的衣衫。
    仿佛只有这样,才能给他一点力量。
    他语气艰涩:“对不起,我不想骗你。”
    我骗过很多人,但唯独现在,我不想骗你,也是不想伤害你的。
    我对你…起初是瞧不起,后来是渐渐改观,如今是愧疚。
    如果非要说你对于我来说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那便是,我希望我是从前的你。
    霍陵看着他:“是吗。”
    黎星有些不敢去看他的眼睛,那些星光,明明很平静如水,却莫名的令人觉得心碎,他不由得错开了目光。
    霍陵也没有再问他其他问题了,他微微垂眸,平静道:“明日,再一起喝酒可以吗?”
    “这附近有一座栖梧山,从那里看,傍晚的夕阳很美,我们一同去看看好吗?”
    就当是最后一次,他在心中默默道。
    本来就对他有愧疚,何况还是这样简单的要求,黎星怎么会不答允呢?
    黎星轻轻点头,答应了下来。
    ……
    霍陵轻轻关上房门,他走出门,缓缓走到了月色的影子之下,伸手摘下一直贴身悬挂在腰间的矜缨,摊开左手,倒在手心里,是一朵已经干了的花。
    静静的看了片刻,他将花收起来,小心翼翼的放入矜缨之中。
    他仰头望月,觉得自己真像一个囚徒。
    囚于地狱,永无止尽。
    ……
    黎星掩面伏在那里,感到自己脸上有着一片轻微的濡湿。
    他一直都明白,自己是个自私凉薄的人,心性恶毒,性情卑劣,品行不端。
    不仅仅是他这样,这个世界上也没什么好人,都该死,都活该。
    以别人的血来暖自己,好像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活下去。
    他不懂,从来没人来教他,该怎么去爱别人,该怎么去对别人好,只有他自己,独占摸索着,去想方设法的,活下去。
    唯一的区别就是,从一开始的想活下去,到后来的想活得好一点。
    可是,他从前为了活着,没有办法。
    现在,他通过了裴元清、婉娘,他明白了,什么是情,什么是来不及。
    通过明空法师,他明白了,什么是慈悲,什么是怜悯,什么是冤屈。
    通过野盗手中救出的受难少女,他明白了,什么是生命的力量。
    通过傅大郎和韦薇,明白了什么叫做无奈中的挣扎,和命运的选择。
    通过裴云疏……他明白了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
    还有很多很多人,这一路走来,遇到很多值得欣赏的人,羯族少女红娜……还有霍陵。
    见到小瓜,有一个瞬间,恍惚见到了曾经年幼的自己。
    原来,时光移换,他也可以稍稍拯救从前的自己,而不是冷眼旁观,踩上一脚。
    原来,他的血还未凉,并非是自己想象般的冰冷。
    他也想去尝试着,学着,去爱一个人,去待一个人好……渐渐开始学会去爱护身边的人。
    可惜,他明白得太晚了,当他明白的时候,现在就已经来不及了。
    意识到瓷器脆弱的时候,早就已经被他打碎了。
    他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来不及,什么叫做悔之晚矣。
    不是任何世事,都有弥补的机会。
    这一生都没有。
    再也没有了
    有些事,来不及就是来不及。
    ……
    半夜敲开酒家的门,大老远拎了两坛子酒赶回来的古越,看着空无一人的屋子,有些发愣。
    酒都买回来了,人呢?
    他拎着酒转了转,在后院看到霍陵,冲他晃了晃手中的酒:“不喝了?”
    霍陵道:“不急,明日再喝吧。”
    他说罢,转身就走了。
    古越挠了挠头,有些糊里糊涂的想,不喝就不喝,他大半夜的不睡觉吗?
    站在这儿晒月光?
    他找了个地放下酒坛子,到了后院卧房,从窗子往里看了看,见黎星正安稳的睡着,他才放下心来。
    既然他都已经熟睡了,现在也不好将黎星挪回去,今夜,暂且在就这儿休息一晚吧。
    反正这霍府如今也没了仆人,古越守在偏房,不管有什么动静他都能听到,无论黎星是要半夜起来还是要喝水,他都能及时赶去。
    事实上,他就是全能仆人……
    传出江湖旁人大概都不相信,堂堂一高手榜上排名前十名的风雨剑,现在已经做起了老妈子的事了。
    武能提剑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文能铺床叠被,端茶倒水烤腰子,居家必备小能手,一个顶十个!
    能打!还能万能用!
    非常全能!欧耶!
    ……
    黎星一如既往的,一觉睡到中午,起来的时候,他迷迷糊糊想起来,昨晚答应了霍陵,今日下午好像要去什么栖梧山?
    霍陵今日收拾得很精神,还是一身白色丧服,但细看之后不难发现,他静心收拾了一番,有了几分从前的风采。
    古越瞅了他两眼,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这个人应该……一夜未眠。
    这人倒是精神好。
    下午去游玩,其实这个时节,山上根本没有多少植物,无外乎是一大片野草,和梧桐树。
    冬日一到,梧桐光秃秃的枝丫显得整座山都光秃秃的,分外寂寥。
    黎星有些好奇:“这就是你说的风景很好?”
    他转头问一旁的古越:“是吗?”
    古越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有暖手炉,酒壶,酒杯,温酒器,坐垫,黎星半路嫌热,将披风也解下来给他拿着,古越简直像个挂满东西的脚夫,一点高手风范都没有。
    古越点点头:“栖梧山的春夏之景很美,百花齐放起,万倾喧妍,在盛京很有名,传说凤栖梧桐,前朝梁帝为博宠妃一笑,栽满了整座山的梧桐,只为引凤来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