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陆凛的花海
作者:离光同尘   恶毒炮灰的自我修养最新章节     
    那些捉弄人的心思和好奇心在这一刻已然消散了。
    黎星忽然就有了些内疚。
    他将扔在一旁的糖捡起来,自己吃了一颗,又塞了一颗到陆凛嘴里:“糖很好吃的,很甜,以后我陪你一起吃糖。”
    他的眼神亮晶晶的,神情是说不出的温柔,微红的脸颊仿佛带着光芒,美得笼罩人心,令人沉溺其中,不愿回头。
    这一次,陆凛本可以躲,但他没有躲,而是从容的接下了那颗糖。
    黎星乖乖埋头喝药,纤长浓密的睫毛显得他难得的安静温柔,颈侧雪白的肌肤看起来有一种如玉般的触感。
    陆凛细细看了一刻,面无表情的垂下眼眸,无声的含着嘴里的梅子糖。
    嘴里的糖,很好吃,眼前的人,很香甜。
    他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甜甜的糖里包裹的,是剧毒。
    但是,那时候明知道是毒药,也还是吞了。
    现在也一样。
    因为,糖的滋味真的很好,很令人心动,哪怕只有这样一刻,也甘之如饴。
    “咔哒。”
    黎星将药碗放在一旁的小几上,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陆凛低着头,沉默着,一边收拾药碗一边细看小几上的木纹。
    他听见自己的声音,轻轻的说:“待你好了,陪我去看花海,好吗?”
    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这句平静而简单的话下,是多么的颤抖与忐忑。
    然后他听见,黎星欢快的回答:“好啊。”
    平稳无波的迈出房门。
    但手里的陶瓷碗被他攥得极紧,指尖发白,手背青脉浮现。
    方才,只要晚走一步,黎星细看一下就会发现他情绪上的翻江倒海。
    后背无力的靠在墙壁上,他闭上眼,有些按捺不住自己沉沦过快的心。
    他一直很清醒,清醒的知道,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在仕途上,家族上,他该走太子一脉,延续陆家的传统与清誉。
    不该与男子纠缠,行分桃断袖的歪门风气。
    在择偶上,他应该选择高门嫡女,托付中馈,绵延后嗣。
    不该爱恋与他同一个性别的男子。
    实在不该与之有丝毫牵连不清。
    不该、不该、不该、实在是不该……
    在理智上,他明白自己不该动心动情,沉溺于感情,只会令人失去清醒和该有的理智,落得像他母亲一样的结局。
    令人瞧不起,也令他自己瞧不起。
    可事到如今,该做的事,他一件没做,不该犯的禁区,他一步步踏进去。
    他自小学的,被教养的,所遵守的一切,都不允许他去选择这样一条不属于他人生的道路。
    黎星是他规划好的人生里,唯一的变数,来得那样突如其来,弄得他措手不及。
    然而,那些也就罢了,可偏偏,他太明白自己,也太明白黎星是个怎么样的一个人。
    就算是大不逆,违反家风祖训,选择一个男子做伴侣,也也没什么。
    他自己的选择,他自会担着。
    即便动心之人是男子,在情感上,他应该选择一个明辨是非,理智稳重之人。
    可那人偏偏是黎星,他一开始就知道,这个人绝非良配。
    黎星轻浮,傲慢,娇纵,贪婪,懒惰实非伴侣。
    所以,从一开始,他就自动的排斥黎星,排斥这个乱其心者。
    只是,剪不断,理还乱,越想避开,就越是避无可避。
    明明是想远离的,但却不由自主的靠近。
    明明是清醒的,克制的,嘲笑的,但还是眼睁睁看着自己沉沦下去。
    明明这次巡查,第二站就该去旬阳郡,但看到黎星并不是很开心的样子。
    他竟然打破自己一向的做事原则,放下手中所有的事情,绕路带他来秀丽郡,只为让他能开心一点,多笑一笑。
    仿佛只要他笑一笑,自己做什么都是值得的。
    今天,还鬼使神差的约他去看花海。
    在那一刻,他竟然控制不住的倾泄自己的心。
    他真的是昏了头了。
    ……
    三日后,黎星并不算严重的风寒好了。
    他整个人也精神多了。
    如约而赴他与陆凛的花海之约。
    秀丽郡土壤肥沃,气候宜人,几乎是一年四季都温差不大,四季如春。
    所以,这里特别适合植物生长,也是大周最负盛名的花海之乡。
    这一带就更是了,随处可见的花田庄子。
    花海之乡,理当如是。
    但他们如今所在的这个山坳,却是无人培植的山野之花。
    大片大片的洁白的花朵,芬芳瑰丽,纯洁又有一种格外魅力。
    清风微拂,远远看过去,犹如一块雪白的星河点点飘荡在这块绿地上,躺在这片蓝天下。
    美得令人震撼。
    偌大的花海,只有他们两个人。
    黎星惊喜的冲进这片花海,在这里面奔跑翱翔,他脸上洋溢着活泼的笑容。
    陆凛站在远处,静静看着他玩闹,嘴角含笑。
    只是这样,他就已经很高兴了。
    “陆凛!你怎么知道这个地方,这也太美了吧。”黎星抱着一大捧花,兴冲冲跑过来。
    陆凛道:“这是附近有我外祖父的庄子,我小时候在这边住过一阵子。”
    “原来如此,这是什么花啊。”黎星笑着问道。
    他摘下一朵花,捧着端详。
    “这是白萱。”陆凛道。
    “好美!名字也好听。”
    黎星感叹一句,他将那些花递给陆凛:“拿着。”
    他兴致勃勃的挽起袖子:“我要摘很多很多,带回去。”
    陆凛:“……”
    “去吧。”
    静静看着他快乐的身影,陆凛轻轻道:“你喜欢就好。”
    遇上黎星,于他而言,是飘忽不定的,是既害怕拿起,又放不下的。
    陆凛只是想,带他来这片的花海,只要有一个瞬间是停留在这一刻的,就好。
    就已经足够了。
    和那些清贵世家公子不一样的是,黎星是喜欢花的美丽,但他并不会惜花护花。
    像花那样脆弱而美丽的东西,只有观赏的价值,没有爱护的必要。
    盛京有一美谈,有一世家公子,最是爱花,遇到心仪的珍奇花草,往往倾其所有买下,精心养护,花盛之时乐而忘忧,花凋零之际愁眉苦脸,从不忍伤花本体一分,更不许人摘取花朵,爱花比之爱家人妻妾更甚。
    人谓花痴,既是一桩笑谈也是美谈。
    黎星闻之却是嗤之以鼻的。
    他认为
    在花开得最美的时候摘下,它就是属于自己的。
    不然,也是枯萎在枝头,或是被旁人摘取,只剩下空荡荡的枝头。
    那有什么意趣。
    喜欢的东西,得属于自己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