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其他面
作者:灯芯结花   HP不坦率的伏地魔和喜欢他的我最新章节     
    “你的口音,很奇怪。有时候,听不清你在说什么。”
    里德尔坐在草地上,在用一只木棍逗一只蚂蚁玩。头发上沾了几缕蜘蛛丝网,他应该是又跑到哪个角落,柜子或者沙发底下待了一整个上午。
    我当然知道他什么意思,我也知道他不像那些人一样,他没有恶意,只是单纯的说出自己的想法而已。毕竟,我并不是土生土长的英国伦敦人,母语也不是英语。
    “咳咳,是这样的。”勇于承认自己的不足。
    后来他告诉我,我说英语像是垂死的鱼吐泡泡,每个音节雄厚又夸张,上一个单词吐出来下一个单词又要半天,死气沉沉的。
    我只能告诉他是这样的,我的英语正在学习中,但是怎么来说,也比他的强,他只会说,不会写,我好歹还会写出24个英文字母啊。
    但愿我左手捧着《宗教事务条例》,教给他的英语写法,错误不要太离谱,早知道当初的英语写作课时,我好好学习了,也不至于一个低级的时态问题纠结半天。
    啊,所以这个句子到底是什么时态。
    烦躁地捏了一把大腿上少得可怜的肥肉,我只好跟他说,术业有专攻,我可以带他学习缅甸语。
    幸好这种困窘没有维持几年,当孤儿院搬到新的住址时,政府方面给孤儿院的孩童安排上了扫盲课程——当然认真学习的并没有几个人。
    我的英语写作水平也在这时候得到了极大地提升,可怜的里德尔啊,终于不用被我揪着问石头的英语应该怎么念了。我俩就是一个瞎子和一个聋子。
    我教给他的很多错误的知识也在这时候得到了纠正,我以为里德尔会就此大做文章,狠狠嘲讽我或者是埋怨我的,亦或者是从此看低我,但是他都没有,都没有。
    荒山上有一条小溪,小溪很小,水位最深处也就才没过膝盖。
    我有一个想法,就是弄一个水坝,把河水拦住。
    没有什么理由,纯粹就是为了好玩打发时间,或许也是为了把抓来的那只蛤蟆放在里面圈养起来。
    蛤蟆叫丑丑,是在前几天——一个下过雨天的午后抓住的,我把它揣进兜里,昨天比利·斯塔布斯又发神经追着我要打我的时候,我把他掏了出来,丑丑的细长腿半空中使劲蹬着,可怖的嘴巴大大张开,比利·斯塔布斯瞬间就被吓得不敢上前。
    现在丑丑的右腿被绑了一根细绳,细绳的另一头则在里德尔的手上,丑丑被他吊起来,肥胖的身躯荡啊荡,两只粗短的小手拼命扑腾,里德尔揪住它的舌头,咯咯笑了起来。
    “别这样。”我急忙制止了他,“它会难受,很难受,并且它的舌头很脆弱你知道吗?你的指甲很可能会划伤它的舌头,那样它就不能吃东西了,还记得上次你被骨头划伤喉咙的事情吗?它也会是那种感受。”
    “切——”里德尔发出一声轻笑,不屑的把丑丑扔到一边,跑开了。
    我心疼的把翻着肚皮努力挣扎的丑丑捧起来,地里挖出来的蚯蚓被我放进了缺了半边的瓦陶罐子里,丑丑很喜欢吃,是的,它还喜欢吃一些蚂蚱和蝗虫。
    丑丑虽然叫丑丑,但是看久了也怪可爱的,我不知道它是哪种类型的蛤蟆,但是它和我们常见的蛤蟆不一样,眼睛是明亮的琥珀色,它背部没有可怕的疙瘩,也不是如混泥土一般的皮肤,相反很光滑,颜色就像深秋后的枯叶,深浅不一的黄色斑点点缀在深褐色的光滑皮肤上,脑袋很大,嘴巴也很大,憨态可掬。
    它不属于这里,我想,它的精神劲,明显没有昨天好了。我对它的感情,也从之前的喜欢变成了觉得它是一个负担。
    反正对它的喜欢也所剩无几了,我把它放走了。
    里德尔下午的时候,挑衅的问道,“你那只蛤蟆呢?”
    “把它放走了,再在我这里多待几天,它就会死。”
    没有丑丑可以玩了,我现在站在教堂后面的小溪流里,找点别的乐子。
    里德尔又看了看我,抬起下巴,“那你现在在做什么?”
    “是这样的,我想盖一个水坝,把水拦住,形成一个小型湖泊。”
    我站在水中央,手臂比划着,流水把我的膝盖以上的裤子打湿了一点,感觉裤子有掉下去的趋向,我用湿手把衣服扎进裤子里,顺便两只手抓住裤腰带提到最高。
    “先在河道中间挖一条横向的沟壑,然后把树枝插在两边,接着再往里面填充些细砂和石头,就像是修地下室的墙面那样。”
    我认为我的方法很可行,上辈子每次放学,我背着书包都会经过一片建筑工地,我看到那些建筑工人就是这样干的。
    说起来,我突然又想盖一栋房子,用树枝搭起来那种,然后上面再盖几片硕大的芭蕉叶用来挡雨——不过这里没有芭蕉叶。
    “要一起来吗?”我说,心里又暗暗唾弃了一下自己的厚脸皮。
    “水一定会冲走它的。特别是下雨天。”里德尔说,出乎意料的,我还以为他会不屑于这种游戏,心里一种奇异的感觉慢悠悠的弥漫开来,暖暖的,暖到我的脚指头,突然有些感动。
    上辈子我曾经在家后面的花园效仿电影里面,挖了一个地道通往马路,也把玩具零件和我爸新买的扫地机器人拆下来拼装成一个新的机器狗,但都是我一个人。
    一个人做这些事情,和有人陪着你做这些事情,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一个人只是纯打发时间,快乐也极其短暂,可是两个人就不一样,即使是再幼稚的事情,那种快乐的感觉是从内心由衷迸发出来的,感觉更加真实,稳妥。那段记忆也更加深刻。
    “所以你在这里,只能做些无用功,真想不明白,这有什么好玩的。”
    里德尔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他是一个言行一致的人,站在岸边,看我干了一个下午,丝毫没有加入的意思。
    好了,我宣布我的感动到此结束。
    “不,不要叫我瑞拉,叫我夺命狒狒,然后你叫勾魂猩猩。”
    “为什么?”里德尔两只手沾满了泥巴,阳光在距离他大约三英尺的地方铺开,他脸上红彤彤的,额头全是汗水,浮现出一种奇怪的美丽。
    我俩在用棍子挖小房子的地基,是的,我的感动又回来了。
    “代号,就是别称,别人也可以这么称呼你。在那段称呼里,你可以不用做自己,就像是戴了一个面具,你可以躲在面具背后,让面具代替你面对别人异样的眼光。”
    “我不要这个称呼。”里德尔挖到一块坚硬的石头,捡起它扔到了远处。
    “那你要什么?你要狂野眼镜蛇吗?但是狂野眼镜蛇你要知道,在大猩猩面前,眼镜蛇弱的不值一提,你知道大猩猩会怎么对付眼镜蛇吗?”
    像电影里草地上的士兵趴在地上移动作战一样,我从草地上挪到他的旁边,一只手放在他的膝盖上,一只手在空中像模像样的比划着。
    “两根手指头捏住它的头,疯狂甩动它——就像我现在这样。直到眼镜蛇晕的找不到北不再挣扎,大猩猩就会吃零食一样把它吃进肚子里。”
    “可是你之前明明说过,眼镜蛇是——”里德尔终于还是忍不住说了。
    “是的没错,眼镜蛇这个世界上最毒的蛇之一,咬一口的毒液剂量就足以毒死好几个成年人。但是大猩猩不是成年人,它比成年人重,强壮,眼镜蛇的毒液杀不死它,只能让它睡一觉。”
    以上是我推论的,上辈子在我还小的时候,我不小心在吃苹果的时候,把整个苹果核吞了下去,当时我以为我就要死了,躺在床上哭泣,因为某个我看过的纪录片曾经讲过苹果核有毒。
    当我爸叫我吃饭的时候我也没有下来,而是趴在板凳上写遗书,还有考虑怎么分配我为数不多的“遗产”,我爸爸知道后,笑着给我解释,少剂量的毒根本毒不死我,要毒死我还需要至少好几个冰箱的苹果核。
    “你自己玩吧。”里德尔突然站起来,拍拍自己的衣服,“无情”的又走了。
    难道又是我话太多了?呜呜呜——高兴的时候总是会话多,该死的,我怎么总是忍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