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犯罪心理学,刻画凶手形象
作者:阁楼赏月   这警察破案如神,却过分优雅变态最新章节     
    “不要以一个正常人的思维去揣摩性变态患者。”
    “对于他们来说,一般的性行为很难满足他们,不过你刚才说的阳痿倒是提供了一个新的破案思路。”
    林默耸耸肩,随后又继续问道。
    “关于这具尸体能确认是学生吗?”
    “和第一具尸体的现场差不多,身份证之类能证明身份的东西可能都被凶手带走了。很难当场判断尸源,至于第一具白骨化尸体是采取dna检测确认的尸源。”
    “我刚才问过几个先来的痕检员了,学校确实有几个学生失踪,但是看过死者的脸后,都表示并非该学校的学生。”
    汪大海解释道。
    不是本校的?
    这么说还有学校之外的受害者?
    不过为什么会出现在学校里?
    带着这些疑问,林默和汪大海来到了最初发现白骨化尸体的地方。
    现场能够保留下来的线索很少,毕竟距离案发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月,连尸体都化作了白骨,现场唯一保留下来比较明显的可能就是已经被鲜血侵染成暗红色的地面了。
    这块被染红的泥土地面范围不小,林默捡了根树枝试着翘了点土,染红的土层也很厚。
    看样子当事人死的时候,有过大出血。
    这个出血量估计完全能够造成失血性休克。
    林默回想着当时看到的现场照片,估摸着这一大片血迹应该就是死者下体所遭受的非人摧残所导致的。
    就在他正观察这片血迹时,突然注意到了两块奇怪的抓痕,抓痕附近还有碎成好几段的枯木枝。
    从痕检员留下来的痕迹固定线来看,这个抓痕的位置应该死者手的位置。
    “汪大海,还记得第一具尸体,径直插入腹腔的创伤吗?”
    “嗯,咋了有眉目了。”
    “那应该是生前伤。”
    “什么!!!”
    汪大海瞪大了眼睛,倒不是为这个发现感到多么吃惊,而是为死者生前遭受的这种非人折磨而震惊。
    “你看这块大范围出血面积,如果是死后伤,一般情况下无法造成这么大范围的出血,毕竟人体的凝血系统是很完善的,这是其一。”
    “其二,还有这里,你看这些剐蹭痕迹像什么,包括断成了好几截的枯木枝,你能想到什么。”
    林默指了指两块抓痕的位置,提示道。
    “噢,因为下体遭受了巨大的痛苦,所以死者的手指不自觉地狠狠握紧,指甲在地面上留下了剐蹭痕迹,至于枯木枝应该是被死者用力握断,艹!居然是生前伤!!!”
    明白这一点的汪大海忍不住爆了句粗口。
    “嗯,这也就能够解释凶手为什么还要特意将裤子绑在对方的嘴巴上,死者当时可能并没有死,也许是濒死的状态,还能发出声音。”
    “但是胆小的凶手还是用裤子将对方的嘴巴反绑了起来,下体的刺创则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林默深吸口气,大致弄清楚了第一具白骨化尸体的案件经过。
    “为什么是胆小,凶手这个行为也可以是出于谨慎吧?”
    汪大海追问一句。
    “陆小涵她们不是说过,死者的舌骨已经完全骨折了,这样严重的创伤,一般来说会导致死者暂时失声,就算能发出声音也只是嘶哑的呜咽。”
    “还有,第二具尸体的双手虽然是被反绑在背后,但其实在被绑的时候,被害人已经死了,凶手可能是出于害怕与担心的目的,不放心,于是将死者的双手反绑于背后。”
    “综合这两具尸体来看,作案凶手本身可能很自卑,且胆小,外表也并不出众,但内心却是极度扭曲,对性变态行为有独属于自己的执着追求。”
    和师姐一起选修过犯罪心理学的林默在心中已经对作案凶手的外貌特征有了大致刻画。
    这个凶手很胆小。
    对已经失声的被害人封住了嘴巴。
    对已经死亡的被害人反绑住双手。
    而且两名死者都是女性,由此可见,除了内心扭曲变态以外,这个作案凶手对于自己没什么信心,身体可能并不强壮,甚至是矮小,性格则比较自卑,内向,懦弱!
    “我去,这都能看出来??”
    “当初可是你拉着我一起选的犯罪心理学,好像是说有漂亮学姐会出现在这门课上来着。”
    林默白了对方一眼,起身便准备回去。
    现场的收获已经足够多了,是时候把他的新发现告诉其他人。
    “呃咳咳……这都多少年的陈年往事了。”
    汪大海跟了上来,连忙转移了话题问。
    “对了,老林啊,你怎么判断第二具尸体在被绑前就死了?”
    “很简单,只要判断出下体掏c这一行为是生前伤还是死后伤就能看出来了。”
    “噢我明白了,如果是死后伤的话,凶手在先杀死被害人后,再进行掏c行为,确实要更为容易一点,毕竟被害人已经无法挣扎。”
    汪大海点点头道。
    “按照经常杀人的思维惯例来想确实没错,不过也有更为客观的依据,第二具尸体的下体出血范围并不大,其次便是两条距离较近的脚后跟剐蹭痕迹。”
    “如果是下体创伤引起的刺激,两条剐蹭痕迹不会这么近,但是如果是脖子先遭受了暴力行为,一切就解释得通了。”
    “脖子上的创伤极有可能让当事人直接失去了性命,这也是为什么在下体遭受如此非人折磨时,被害人的挣扎痕迹会这么少。”
    林默淡淡道。
    如果当时被害人还活着,下体如此剧烈的疼痛必然会导致死者剧烈挣扎,现场可能会留下两条距离较远的脚后跟剐蹭痕迹,臀部也会沾染更多的泥土,甚至裤子,内裤也会出现破损……
    但正因为这是死后伤,一切反倒都能够解释得通。
    如此的话,第二具尸体的作案过程应该是这样。
    漆黑的夜里,被害人被凶手拖进竹林,先是对颈部进行暴力行为致死,然后脱下无力挣扎的被害人的裤子,胆小自卑的凶手害怕死者暴起,用裤子反绑住对方的双手,然后进行惨无人道的掏……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