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三章 妒忌心
作者:瘸一不可   我乃茅山大师最新章节     
    三天后,柳俊坐在审讯室里,看着面前的一个女的,楚风坐在边上。
    柳俊下了山以后,跟王松道别,离开xn市,直接坐的包机回s省。
    别误会,有钱的不是柳俊,是周琴家里,她家里因为她遭遇雪崩的事急坏了,看到周琴安然无恙,知道是柳俊他们救了周琴,给了一百万酬谢,知道柳俊他们也是回s省,直接专机顺路。
    周琴他爸周文国,斯斯文文的,戴着眼镜,一看就精明,问了问自己女儿被救的过程,还有雪山上柳俊他们的事,直呼神人,下飞机就跟柳俊互换联系方式。
    柳俊回来只休息了两天,就被楚风叫到烟市,因为古曼童,有线索了。
    坐在柳俊对面,审讯椅上坐着的漂亮女性,范某,是一位明星,不是一流的,但也是二线靠前,也算有名,没有实际证据,也不会把她带到这里。
    “这个女的,叫范诺诺本来是刑侦负责的,涉及一场谋杀案,一场自杀案件。只是这范诺诺一直重复自己没有杀人,是小鬼杀的人,跟她没关系,刑侦觉得有问题,转到我们这”
    楚风看了看资料,转头告诉柳俊。
    范诺诺无精打采,头低着,头发披散。可以理解,明星么,一旦被警察带走,不管大事小事,劈天盖地的新闻,演艺事业也就结束了。
    尤其是范诺诺涉及的案件过大,基本上是身败名裂了。
    “说说吧,怎么回事?”
    范诺诺抬头看了看柳俊,又低下头,一声不吭。
    “人可能不是你杀的,你说出来,我或许可以帮你减轻罪名”为什么说减轻,因为就算不是范诺诺杀的,估计也跟她脱不了关系,要不她也不会被抓到这里来。
    范诺诺再次抬头,柳俊她不认识,但楚风,她通过自己的助理知道一些,知道楚风是烟市第九处的负责人。
    “你说说吧,旁边的是我上司,可以帮到你”
    听到楚风说柳俊是他的上司,范诺诺有些惊讶,毕竟柳俊太年轻了,一看年龄,估计比楚风还小,不过她还是没有开口。
    无奈,柳俊只能招魂,找第一个受害者,也就是金某妹,招魂的过程也很顺利,为了这个案子顺利进行,柳俊给范诺诺也抹了牛眼泪。
    金某妹是范诺诺的闺蜜,俩人是在一个学校上学,一个宿舍,毕业了也是在一起,俩人的梦想都是成为大明星,挣很多的钱。
    满怀期待与信心,去了某店做影视演员,可理想是好的,现实是残酷的,一直做群演,就是熬不出头。
    刚开始的信心满满,早已被现实的残酷给打败了,俩人在那呆了一段时间,经朋友介绍,来到s省,做车模。
    俩人颜值,身体都不算差,只是某店那里,美女如云,她们实在不起眼,做车模虽然不容易出名,但好歹挣的多,足够温饱,就这样在s省呆了一段时间。
    范诺诺其实不是一点才艺都没有,她唱歌挺好听,只是没钱没背景,又不愿意被那啥,所以才不火。
    做了一段车模,范诺诺又去了酒吧,唱歌,做驻唱。虽然挣的没有当车模时候多,但她喜欢唱歌。
    按正常来说,一次没在这种场合唱过歌的驻唱,酒吧都不愿意要,尤其是范诺诺去的酒吧,是s省都有名的那种大酒吧,驻唱唱砸了,不光砸的是自己,砸的也是人酒吧的场子。
    还好,范诺诺跟别的姑娘不一样,胆子大,天不怕地不怕的,也不紧张,去了酒吧,看着下面那么多人,没有丝毫犹豫,唱了几首歌。
    结果这几首歌,打动了不少人,很多人喝彩,酒吧大老板李向华正好也在,觉得范诺诺唱的不错,有功底,就同意她留下来驻唱,给的工资也加了不少,等于直接跳过试用期。
    酒吧老板李向华下面有一家星娱公司,这家公司也培养出来几个比较出名的明星,经过李向华安排,星娱公司也跟范诺诺签了约,范诺诺成了一位三流歌手。
    不过成了歌手以后,没有说飘了,认不清自己,还在经常去李向华的酒吧唱歌,只不过李向华给她的工资也不低,而且这酒吧规模大,人气也足,所以对范诺诺是有好处的。
    后来范诺诺想,自己闺蜜也想当明星,就找到酒吧大老板,李向华,想看看李向华能不能帮帮忙,让公司签了她闺蜜,金某妹。
    她找李向华的时候,其实心里也打鼓,毕竟自己也是刚签约,只是没想到,李向华很奇怪的看了她一眼,只说了一句“不是每个人都会知恩图报的”
    范诺诺没懂什么意思,估计是李向华知道这个圈里太乱,所以才说了这么一句。
    过了几天,公司就跟她闺蜜,金某妹签约了,俩人也搬到了一栋别墅。
    金某妹其实挺瞧不起范诺诺的,虽然是范诺诺帮的她签约,不过她没有半点感激,表面上跟范诺诺嘻嘻哈哈,称为姐妹,内心却一直跟范诺诺较劲,认为范诺诺是乡下丫头,瞧不上范诺诺。
    尤其是有一次,公司安排的表演会,名单上有范诺诺,没有金某妹,金某妹不服气,自己长得也不比范诺诺差,凭什么不让她去,心里极度不平衡。
    不过自从范诺诺去了一次表演会,给金某妹的感觉,范诺诺就像变了一个人,完全不一样了。
    首先是范诺诺的性格,范诺诺是个纯正的北方女孩,性格开朗,大大咧咧的,乐于助人,对谁都很热情。
    但从表演会回来以后,范诺诺看见金某妹,也只是淡淡的打了个招呼,不像以前,每次看见金某妹都兴高采烈的打招呼,甚至冲过来抱住她。
    其次就是生活习惯,金某妹跟范诺诺都喜欢追电视剧,一边吃着零食一边追电视剧,不过范诺诺这次回来以后,晚上就把自己关进卧室,也不知道在捣鼓什么,经常发出一些奇怪的声音。
    本来金某妹也没在意,只是第二天去公司的时候,公司很多人都在传,范诺诺被公司大老板看中,决定倾尽资源,帮范诺诺火起来。
    公司对范诺诺的大力宣传,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席卷整个s省,到处都是范诺诺的照片海报。
    甚至公交站牌都有一句“范诺诺,我爱你”这样的广告语。
    各大娱乐周刊,也全是范诺诺的消息,初步估计,公司为了让范诺诺火,砸了一个亿进去,不过效果也是立竿见影。
    范诺诺彻底火了,虽然不是那些一流明星,但也在二线明星里靠前,奔着一流明星进发。而金某妹呢,还是一个名不经传的歌手,原地踏步,特别明显的差距,让金某妹的妒忌心爆棚。
    看看自己,下班都得坐公交,最重要的是,坐公交,那么多人,都不认识她是谁。
    而范诺诺呢?不知道是公司给她造势还是什么,粉丝都堵到公司门口了,范诺诺坐的是公司安排的保姆专车,奢华至极,一般只有一线明星才给配。
    每天范诺诺都早出晚归,看着范诺诺很忙活,很累,但名气也在直线上升,金某妹很羡慕,她也想这样忙碌。
    有时候去公司,公司其他艺人还在背后窃窃私语,都说金某妹不配跟范诺诺住在一起,一个地上,一个天上,都不是一个级别的。
    金某妹听了很不是滋味,很不舒服,直觉告诉她,范诺诺之所以这么火,绝对跟范诺诺那次参加的表演会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