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喜欢喝酒的欢欢
作者:丝瓜闲人   风中飘荡的紫藤花最新章节     
    第一百二十五章 喜欢喝酒的欢欢
    李浩然用力踩了踩扔在地上的烟头,长长吐出嘴里最后的一口浓烟。他仔细数了数地上的骆驼牌烟头,一共十二支。都是一模一样的瘪样,都是一模一样的死相。燃烧到最后一刻,然后被李浩然踩扁,壮烈牺牲的惨样,就连它的爹妈也不会认识。
    十二支烟头,几乎是前仆后继而消亡,前后不会超过半分钟。这也意味着抽完十二支烟,最起码得一小时以上。这也就是说,李浩然站在这里已经足足有一个小时。
    什么事情让李浩然站在这里等待一小时?他要等的又是什么人?
    李浩然心里很清楚,但他必须要等下去。这个小区,他来过很多次。第一次来的时候,他是为了办案子。就在第一次来的时候,他就遇上了她。她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惊为天人。他见过很多漂亮的女孩,但从来没有人给他这么新奇清丽的感觉。宛如触电,宛如火烤。在她面前,他突然就失了神。失了神的后果很严重。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就被她开的小车撞翻在地,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车祸。
    回想起来,这也许是上天安排的一次绝佳机会。如果没有这次的车祸,他们就不可能认识,也不可能走到相亲相爱的地步。他们相亲相爱吗?一定是。他离不开她,同样,她也应该离不开他。
    离不开他?李浩然不禁露出苦笑。如果真的是离不开他,那他就不会在这里等上一个小时。
    小区里的路灯盏盏,宛如夜空中的繁星点点。草丛里的小虫鸣声阵阵,似乎嘲笑一个痴情的男人在无助地等待。
    他必须等待。他的确对不住她。他必须要为安全屋的事道歉,求得她原谅,盼得她回首,期着她回心转意。不为别的,就是一颗为爱情等待的痴情男人的心。当然,这里头还夹带着有那么一丁点的其它的意思。
    年轻而帅气的保安走了过来。“你还在这里吗?”工号为1998的保安帅哥微笑地问候。
    这是第几次的问候了?李浩然隐约记得这是第三次了。这小区的保安真是敬业而又富有同情心。第一次过来巡逻时,1998号保安问明了李浩然的意图,再接下来的半个多小时里,重复了二次相同的问候语。礼貌而又不失警惕。李浩然必须为他们点个赞。如果他不是为了她,一定不会厚着脸皮在这里待上一个小时,而且又厚着脸皮把干净而又整洁的环境搞得一塌糊涂。
    面对笑脸相迎的1998号保安,李浩然先打了个招呼,然后撇过脸去,不再理会。他不想给保安们留下更加深刻的印象。已经没脸在这里混下去了。等到保安拿着手电照了他一圈发现并没有异常之后,脚步声渐行渐远之后,李浩然毅然决然决定,如果再过三分钟,再不见到她,他将就此离去,从此不再踏入这个小区半步。
    他就给自己留了三分钟时间。真的只有三分钟吗?他又点上一支烟。从点烟到抽完烟,好像就只有三分钟。很快,剩下的烟头就被扔在地上。他再次重复了刚才按熄烟头的动作,用脚尖狠狠地把烟头按了个稀巴烂。
    继续等个三分钟吧。或许她现在还在忙,忙着打扮自己,然后出来约会见面。李浩然这样安慰自己。在他来见她之前,先给打了个电话。
    第一个电话没接。第二个电话也没接。直到第五个电话……也没接。
    这是他的错。李浩然心想。既然错在自己,那么她应该需要他更大的诚意,而不是打几个电话就可以解决的。所以,等他回到青苹果市后,就马不停蹄来到了她所在的小区。在她的家门口面前的小河边上,在她回家的必经的小区小路上,坐在一条长长的石头凳子上,坐了站,站了坐,一直等着见她。
    他作出决定的第二个三分钟也结束了。他还没见到她。在小河的对岸处,就是她的家。他不敢上门。前段时间在那栋精致而富有诗意的房子里,他跟她的父母见了一面。在那个愉快而又紧张刺激的晚上,他们用了一个愉快而又紧张刺激的晚餐。紧张刺激是真的,愉不愉快,那可能只有他心里最清楚了。
    这应该是为爱的奉献,是爱的供养。
    本来晚餐事件已经尘埃落定,他们已经和好如初。飘呀飘集团那两条大藏獒的追击,在经历过生死的劫难之后,同时也将他们的心又粘合到一起。
    这一切都预示着美好的开始,幸福的起点。可没想到的是,美好的生活总是那么的短暂,幸福的期望总是那么的稍纵即逝,就像现在他看到她的背影一样。在她家中的二楼窗户,他看到了她的背影。那个美妙的背影在窗前转了一下身,然后消失在黄色的灯光中。
    她已经在家了。李浩然不由得一愣。在这里等上一个多小时,白白浪费了这一个多小时。他低头看看那束还摆在长凳上的鲜红玫瑰,突然想起她不喜欢玫瑰。她喜欢的是百合,白色和粉色都喜欢。她说过,白色的百合象征着爱情的伟大和无私,粉色的百合则象征甜蜜美满。但现在,再去换束花,好像不太现实。
    时间来不及了。他看到她从门口款款走了出来。她跟欢欢一起。手牵着手,倚靠在一起,神情极为亲密。
    李浩然赶紧迎了上去。
    “嘿,欢欢。”李浩然欣喜地朝欢欢打了一个招呼。他见过欢欢。欢欢喜喜的欢,欢乐的欢。之所以取名叫欢欢,那是因为她极其喜欢欢欢。所以,他计划先跟欢欢套个近乎,然后再找机会跟欢欢边上的她说几句话。爱屋及乌。这招通常很有用。
    她看见了他,脸上先露出一丝惊讶,然后再转成一张寒脸。她拉着欢欢,想从李浩然一侧经过。
    李浩然一把拉住了欢欢。“欢欢,这么久没见,是不是想我了?”
    欢欢认真且又仔细地上下打量了一下李浩然。她好像真的没认出他是谁。
    真没良心。李浩然从怀里掏出酒壶,“来吧,欢欢,为了我们能再次见面,值得庆贺一下,来上两口?”他一边说一边把酒壶往欢欢嘴上塞。
    关宇一品连忙捂住欢欢的嘴巴,“不要。”
    “她喜欢这个。”李浩然不死心。讨好欢欢,迎合欢欢,可能也会让关宇一品回心转意。
    “她不喜欢这个。”关宇一品依然冷冷地一口回绝。
    “不,她跟我说,她就喜欢这个。就让她开开心心、欢欢乐乐地喝上一口,可以吗?”
    “何必呢?”关宇一品寒着脸说道,“你喜欢喝酒,并不代表着她也喜欢喝酒。欢欢只是一条狗。”
    嗯。欢欢就是一条狗,只不过长得很喜庆而已。
    李浩然很喜欢欢欢,就像关宇一品很喜欢欢欢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