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 全面收服,交付于谦!
作者:过节长肉肉   岳父朱棣,迎娶毁容郡主我乐麻了最新章节     
    “大家快来啊,这家布行的布匹只要三十文一匹,太便宜了”

    “什么?城南的布匹也这么便宜了?我方才在城北也看到有一家布行新开张,价格也就三十文。”

    “城南那一家和的布料牌子似乎不太一样啊,不过料子都很好。”

    转眼,距离上次大会,又已经过去了两个月的时间。

    南京城繁华的街头上,一家家店铺出现了,商业格局再次发生了改变。

    北平纺织厂工厂的布匹,已经出现在不少店铺的货架上。

    布匹从工厂发出,随后销售给各地的总代理,总代理分给分代理,分代理分给县代理,县代理然销售给下面店铺,店铺开始售卖。

    十年前,李逍在北平售卖布匹的时候,是十文钱一匹的价格,不过当时那是厂家直销,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而现在毕竟是交通不便,术业有专攻,厂家不可能连带分销的钱也给赚了,下面的分销商也要赚钱,让他们承受销售渠道。

    不过,即便如此。

    三十文一匹的布匹,依旧在北平引起了轩然大波。

    价格比原本南京城的布匹便宜多了,质量也不是一个档次的,北平纺织厂已经经过了十几年的发展,各方面的技术、配套设施更加成熟,机器也改良了好几次。

    原本的布行的生意,已经没法做了,他们的布匹都砸在手里,只能减价去卖。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工业化的开始,一定会对原本手工业进行很大程度的冲击。

    这也就是为什么之前,李逍一直没有让北平的商品冲击其他市场的原故,会让很多人活不下去。

    很多布行大作坊都是豪强家族的产业,他们亏,亏得起,毕竟现在有代理权,很快就能赚回来。

    但许多小作坊都要因此而破产倒闭了,他们对此很有怨言,不过没办法,连那些豪强世家都妥协了,他们又能如何呢?

    不过,危机也伴随着机遇。

    许多小作坊的生意人,开始不卖布匹了,转卖成衣。

    因为原本的工人们在这个行业混了很久,对成衣的制作也是轻车熟路,能够很快转行。

    只需要从经销商那里大批量拿便宜的布匹,然后设计花样,用布匹制作成衣售卖,也是一门新生意。

    因为衣服的花式款样繁多,对于成衣的制作,国企是没办法染指的,这样的生意相信未来很快就会火起来。

    于是乎,各地的裁缝突然就抢手了起来,被各种招揽,有经验的裁缝能拿到很高的薪水俸禄。

    市场的变化,有它自己的规律,很多时候李逍不需要做什么事情,他们会根据现有的条件去适应时代。

    “真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李逍此时惬意的走在街头,出了各布行排起了长队,就看到了许多成衣店铺与雨后春笋一般冒出头。

    来往的客人也不少,不少人进去观看和购买。

    李逍还特意去了几家成衣店逛了逛,里面的成衣倒是挺漂亮的,毕竟布行这生意被工厂垄断后,小商铺想要寻得生机,只能靠作成衣。

    这一点,倒是跟北平的发展趋势差不多,北平现在已经没有多少百姓直接买布匹了,大家都宁愿直接选择买成衣。

    “客官,里面请。”

    李逍进入一家比较高档的成衣店后,里面的的伙计热情的招待。

    “嗯。”

    微微点头,李逍就在里面晃了一圈,果然无论什么时代,成装店都是女装居多啊。

    这家店铺的衣服设计真的很精美,独具匠心。

    李逍看得略微惊讶,这家店裁缝的手艺算是顶尖的了,已经不差于王府,乃至皇宫的裁缝。

    不同的是,皇宫和王府的裁缝作成衣的款式比较庄重,彰显雍容华贵。

    而这里的衣服,则是更偏向民间。

    宝石青织银丝牡丹团花褙子、绣牡丹月季粉色亮缎圆领薄褙子、翠蓝金枝绿叶百花曳地裙

    女装襦裙如月下宫女,看起来很仙,李逍想着,媳妇儿穿这样的衣服,应该非常漂亮吧。

    想来这一定是女子设计出来的款式,因为李逍自己就是顶级裁缝,但是却设计不出来这样的款式。

    当然了,这里的价格也十分不菲,每一件衣服动辄十几两,甚至高达百两银子一件,完全走的高端路子。

    李逍走向高档区,随意的走着。

    而旁边的伙计也非常有耐心,仔细的跟在李逍的身后,一声不吭,也不敢出言打扰。

    伙计是清楚的,女子买衣服喜欢听介绍,而男顾客一般给夫人购买做礼物,反而不喜欢有人在旁边啰嗦。

    男顾客只要看中了,不需要多说什么,直接就掏钱。

    当然,必须得是那种有钱顾客,而伙计的眼力见儿也是有的,能看出来李逍身上的气质非凡,绝对非富即贵,紧紧跟随在旁边,等着今天这一笔大业绩的出现。

    “你们这里的衣服不便宜啊,店铺是之前开的吗?”

    李逍一边走的一边随意的问道。

    这些天,除了处理各种事务之外,李逍就会各处游访,观察民生,看看有没有不到之处,一旦发现就能够及时处理。

    “回这位爷,咱们这店是一个月前新开张的。”

    店伙计一看李逍来了兴趣,也就笑眯眯的多说了几句套近乎,“之前咱们店是做布行的,可一个月前布行生意没法做了,东家就说要改行做成衣店,咱们那些女工手艺都很不错,特别是咱家小姐,手艺在南京城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小姐觉得现在改行做低档次成衣店太多了,于是就做了这家高档的成衣店.没想到生意还挺好的,现在南京城的有钱人多啊,那些富贵夫人,买起来一点都不手软.”

    “嗯。”

    李逍微微颔首。

    看来这家店的小姐倒是会做生意,反其道而行,别人都跟风走便宜的价格,她走高端。

    这一次朝廷收地,往外面赔付了几十亿两白银,特别是那些豪门大户,土地换成了大量的先白银,家里人可不得好好的消费一番。

    环顾四周,都是一些富家夫人,跟李逍的想法大差不差,这些人是消费的主力,能带动消费,而且商人不准穿丝绸的规矩,已经被李逍给废掉了,就是为了促进消费。

    “这件,这件,这件,还有这件”

    李逍连续指了几件衣服。

    旁边的伙计眼睛瞪得大大的,看来真是比大生意啊,搓了搓手道:“都包起来吗?”

    “这些都不要。”

    “????”

    “其他的都给我包起来。”

    “!!!!”

    伙计震惊了,附近几名富贵夫人也震惊了。

    这装哔的方式倒是清新脱俗,从来没见过。

    有钱也没这么花的啊?

    富贵夫人们朝着李逍看去,看看是哪家的公子,这么有钱,说不定能给女儿介绍介绍。

    “这位爷,您说的是真的吗?”

    伙计的大惊失色的道:“这些全包起来,得.接近一万两白银啊.”

    李逍微微一笑,也没作多解释,直接掏出一万两白银的大明钱庄存票。

    “好嘞,这位爷,马上给您包起来。”

    “快快快,所有人停下手中的事情,快过来忙活!”

    这个伙计的说话一下子就硬气了,一单直接将店里的衣服给卖空了,谁有他牛皮?

    很快,整个店里的伙计都忙活起来了,好几个女伙计看李逍的眼神,都充满了暧昧,恨不得李逍立马把她们给吃了。

    太有钱了,一出手就是一万两啊!

    就算是南京城的首富,也不敢这么花钱。

    不多时,连店里的掌柜,也就是这家店铺的小姐也惊动了,从楼上走了下来。

    这位女子美丽非凡,气质不俗,身上的衣服也是极其讲究,一袭烟青长裙拽地,袖口上净是花纹交杂着。只是裙摆绣着一只蝴蝶,外披水绿色薄烟纱衣,稀薄的丝线中却绣着慢慢的樱花郁郁而绽,雅致却不失妖媚之气。

    “见过这位贵人,小女子是这间铺子的掌柜,您以后若是有什么定制衣物的需求可只管来本店,本店终身为贵人免费设计衣物.”

    女掌柜走了下来,朝着李逍微微躬身,娇滴滴的说道。

    很显然这种商贾之女懂的经商之道,见到这种大客户,都是想要保持联系,以便留住,以后多多照顾生意。

    “那倒不必了,我过些日子就要离开这里。”

    李逍摆了摆手,不以为然的说道:“我买这些衣服就是觉得设计的好看,但也不知道媳妇喜欢什么款式,索性就全部带回去了,让她自己挑选,喜欢的就留下,不喜欢的就赏给下人穿。”

    “啊”听到李逍说媳妇儿的时候,这女掌柜显然有些失落不过转念一想,自己失落个什么劲儿来买女子服饰,除了给夫人买还能给谁?

    伙计们集体忙碌,很快将整个店铺的衣服都打包好,女掌柜问道:“请问贵人的府上在哪,我这便安排给您送过去。”

    “不用了,等会会有人进来拿。”李逍道:“对了,现在商税改了,你知道吗?”

    女掌柜点点头:“嗯,知道的。”

    “记得交税。”笑着留下这句话,李逍便转身离开了。

    李逍刚走没多久,很快就有士兵进入店铺。

    常英武带着士兵进来,命令士兵拿出大箱子,开始将那些买下的衣服往里面放。

    而此刻,女掌柜也终于知道方才的年轻人是谁了。

    让自己好好交税,定然是国师大人了。

    她眼睛里充满了爱慕,喃喃道:“原来传闻中的国师大人这么帅气年轻,我还以为是个老头子呢对待夫人也是极好可惜我没有这个福分.”

    接下来,李逍又去了各种店铺疯狂撒金。

    所到之处,无论是富贵夫人还是妙龄少女都投去爱慕的眼光,而李逍对于这种爱慕之意都置之不理,当真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首饰不错,比北方的设计更为精致漂亮,买!

    除了这几样,全包了。

    这胭脂水粉不错,也不懂好不好,反正贵。

    买!只买贵的,不买对的,买买买!

    虽然李逍的系统中有许多护肤品,化妆品不过那些都是现代化的产品,里面有很多科技与狠活儿。

    反倒是这些天然化妆品保养品,十分的健康。

    除了贵.

    不过,我李逍在乎钱吗?

    买买买!

    其实,在买买买的过程中,李逍还观察现在南京城的市场变化,这才是主要目的。

    遇到一些问题,就会立刻纠正。

    比如,李逍就发现了一家店铺,红花油的价格很高。

    红花油这样的药物,对跌打损伤非常有效,但是之前价格很贵,是从北平偷偷运过来的。

    售价是一两银子一瓶。

    按照道理,现在代理权进入了南京,价格应该降到一钱银子一瓶。

    显然是商人们集体抬价,提高利润。

    这就是牟取暴利。

    一查之下,果然发现如此,李逍立马就喊朱高燧处理此事,很快事情就得到了处理,过了几天,红花油的价格就成了一钱银子,百姓们都消费的起的价格。

    除了在南京城里面纠察,李逍还去了各地的舍区巡视工作,指导工作。

    每个舍区都要走一趟,干的好的舍区,李逍会将舍区长的名字记下来,干的差的,则会进行专业性的指导。

    国师做到这个程度,也算是没谁了。

    就这样,李逍又在北平多待了一个月。

    随着李逍的梳理下,南京已经朝着北平的方向发展了,大方向不变,剩下的就是时间。

    各地舍区的村企业也开始运作了,养鸡养鸭养鱼之类的都搞起来了,想必要不了多久,南京的百姓们也能天天吃上荤腥。

    而与此同时。

    麒麟山脉的化肥厂也开始修建起来。

    这天李逍抽时间来到了汤家村,扶着这边的于谦,则是立马迎接,给李逍介绍工作的进度。

    两人就在山下漫步。

    “国师大人,化肥厂一切顺利。”

    “于谦,我没看错你,这么大的事情,你能安稳做好落地,这块最难啃的骨头也被你啃下来了。”

    面对李逍的夸赞,于谦也很是谦虚,“国师过誉了,若不是国师主持的大局,这块骨头于谦就是啃一辈子,都啃不动。”

    这倒是实话,没有李逍做的那些事情,于谦觉得自己在汤家村肯定是寸步难行。

    而现在,舍区已经完全掌握了下面的管理权限,还有所有土地归属了朝廷,一切就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前段时间汤家不满,于谦安排了化肥运输的生意给他们,他们也渐渐地能够接受了。

    他们也不是不通情达理,只要想着自己没有化肥的制造技术,即便守着金山银山也没用,也就释怀了,还不如换成眼前的好处。

    “于谦啊,你也不用谦虚了,你的能力我看在眼里。”李逍微微一笑,说出了此行的目的:“接下来给你一个更加难啃的骨头,你愿不愿意?”

    于谦先是一愣,随后抱拳道:“于谦愿意!”

    于谦这个人,性格就是如此,不畏惧困难,喜欢迎难而上,真正的国士无双,愿意为天下百姓做事,不求利益。

    “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李逍笑道:“那我就将稳固南京局面,把持大局的要务交给你了,其实我一直把你当做自己的徒弟,这些日子,你跟我也学到不少吧,足够应付眼前的局面了。”

    “啊?”

    于谦愣了,他没想到国师居然交给他这么重大的事情,稳固整个南京现有的局面,这.

    李逍笑道:“你怕了?”

    于谦不敢抬头:“于谦不怕,只是于谦年轻,怕服不了众,无法完成这样的大事.”

    “拿着。”

    李逍掏出一物,递给了于谦。

    “这是什么.”

    接过后,于谦发现手中沉甸甸的,仔细看去,发现居然是金牌,上面写着:如朕亲临。

    “国师,万万不可啊,这是圣上赐给你的,岂可赐给他人.”这可把于谦吓得不轻,跪在了地上。

    “我自然会向圣上禀报的。”

    李逍笑了笑道:“于谦啊,你就不要推辞了,我思来想去,也就只有你能胜任此事,我总不可能一直待在南京吧,也只有你可以做到。明日我便将你提拔为南京吏部副尚书兼左督御史兼变法司总管,你有这职位,加上这道金牌,应该就可以稳住大局。”

    没错,李逍不可能一直待在南京,需要有人接手他接下来的事情,而于谦就是最好的选择。

    于谦的确年轻,但是能力已经展现出来了,自己给他职位和权柄,加上一道金牌,他绝对可以胜任的。

    李逍的接班人,也非于谦莫属了。

    “于谦领命,国师大恩,于谦永记于心!”

    于谦不再多想,接过金牌,跪地领命,心中对李逍更是感恩了,一遭翻身为人上人了。

    “好,明日我喊人接手你手上的事情,去南京城复命吧,我会当众宣布这个消息。”李逍笑道。

    “啊?”于谦感觉有些措手不及,都有些没反应过来。

    “嗯,就明天。”李逍道:“后天,我便要回北平了,你有什么问题和困难,不用不好意思,直接写信联系我。”

    “这么快”

    于谦有些失落,国师突然要走,他都一时间不适应了,他感觉有国师在,仿佛什么事情都能半城。

    “嗯!”李逍抬头看向天空,“因为啊,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啊.”

    于谦用力点了点头,心道,国师为国为民,还有更大的要事情要,为天下百姓

    没错,李逍的确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回北平,陪媳妇

    很快,第二天。

    李逍按照昨天说的计划行事,当众宣布提拔了于谦。

    对于这种突然提拔了好几个级别的事情,朝廷的官员都见怪不怪了,但是从舍区长提拔成吏部侍郎这种跨度,大家还是第一次见。

    但也没人反对,那可是国师啊.

    国师定然有国师的道理。

    不过,众人听到李逍明日便走,居然有些不舍

    “好了,大家不用劝我留我了,这段时光,我会永远记得的。”

    早朝上,李逍摆了摆手说道,随后离开。

    结束了最后一次早朝,而以后也不会再有上朝的机会了。

    转眼到了第三天。

    李逍很是低调的,坐着马车离开南京城。

    然而,百姓们也不知道从哪里得知消息,纷纷出来相送,十里相送。

    “大家不用送了!”

    李逍在马车上挥手。

    “恭送国师大人!”

    成千上万的百姓眼眸里饱含泪水。

    不到一年的时间,他们的生活就已经开始发生了变化了,再也没有了奴隶,佃户。

    世界变了天,他们的生活也变了天。

    有土地可以耕种,有活儿可以干,有钱可以拿,有更便宜的柴米油盐醋,生活物资.

    这一切,都归功于一个人的到来,那就是大明国师。

    他们会永远记住国师,歌颂国师。

    是国师,改变了他们,将更好的生活带给了他们。

    他们得以获得更好,活的像个人。

    “恭送国师——”

    声音再次响起,响彻苍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