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拼命三郎:愿为哥哥两肋插刀
作者:白水郎   从妖魔水浒开始最新章节     
    天慧星,石秀,梁山好汉排座次第三十三位,第八名步军头领。
    梁山好汉,很多脾气暴躁,一点就着。但真做到以牙还牙,睚眦必报的程度,石秀称第二,无人敢称第一。
    嫂子潘巧云偷和尚,惹怒了石秀,诱逼义兄动刀;时迁在祝家庄偷鸡,小二恶言相向,惹怒了石秀,放一把火烧了店铺。
    正所谓,我不犯人,人不犯我;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石秀一个光脚的,怎会怕穿鞋的,往往都是拼命一搏。
    纵然孤身一人,也敢提刀去劫卢俊义的法场。
    宋元时期龚开的《宋江三十六人赞》写道:石秀拼命,志在金宝,大似河魨,腹果一饱。
    饿极了,便是河鲀这种剧毒之物,也能吃个肚饱。
    这样的人,确实可怕。但若是成为兄弟,却又很可靠。
    为了兄弟,他真的会拼命。
    更重要的是,他还是一个“精细的人”“乖觉的人”。善于察言观色,善于从细枝末节之处发现问题,且虑事周全,行思缜密。
    不管是智杀裴如海、对证翠屏山,还是领命前往祝家庄侦察道路地形,都虑事缜密,走一步看三步。
    后来南征方腊,本是步军头领的他,却能借打探隔江消息之际,在查明实际情况基础上,向宋江索请水军头领和战船,出奇兵去征伐江阴、太仓沿海。
    石秀论武艺不及林冲、鲁智深、武松等头领,但是他比较全面,既能攻城略地上阵搏杀,又能深入敌后侦察打探,并且行端品正,性格上也无明显缺陷,可以说是梁山上不可多得的头领。
    备好酒宴,曹杰将石秀请上客座。
    陪坐在一边的好汉,具都打量着这位名不见经传的落魄汉子。
    阮小七一眼就看出了对方深浅,这是与他旗鼓相当的炼精大成境好汉,自然不会小瞧了。
    曹正虽然境界不高,但对曹杰的忠心程度没得说,如此郑重地让他将此人找出来,其人必有不凡之处。
    至于孟康,哥哥连那杨雄都看不上,却独独请来这位“拼命三郎”,可见他必是藏身江湖的好汉。
    “今日我们兄弟在此相遇,具是缘分,我等共饮一碗。”
    曹杰端起酒碗,就干了下去。
    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
    石秀从细枝末节中便看出眼前一众好汉,跟大怂官府肯定是没什么关系的,于是豪气干云道:
    “是我石秀该敬各位哥哥,我饮三碗,哥哥们随意。”
    说罢,连干三碗,面不改色。
    阮小七见他如此豪爽,大笑道:“石秀兄弟,你这酒量,着实了得,他日若是遇到武二郎,可以和他拼一场。”
    石秀咧嘴一笑:“哥哥谬赞,我酒量不大,但酒胆却壮,舍命也能喝上个十八碗。”
    现在一众兄弟中,武松的酒量排第一,而且他越喝实力便越强,还痴迷酒后交流武艺,闹得三阮联手才敢和他拼酒,着实没面子。
    “哈哈,拼命三郎,我等兄弟喝酒,不用拼命。酒是粮食精,但喝多了却也误事,足量便好。兄弟,吃菜!”
    在曹杰的招呼下,石秀大快朵颐,自沦落江湖以来,他还从未如此胡吃海喝过。
    将一只肘子大口啃完,油乎乎的大手在衣服上擦拭几下,石秀舒坦地舒了一口气,望着曹杰问道:“哥哥可是那饮马川的好汉?”
    “如何看出来的?”
    “这一个月时间,从宋国来的商队,络绎不绝。在辽国,闯下了好大的名声。哥哥又是山东口音,必然与宋国商队有关了。我听说,那饮马川本是個贼窝。可宋国的延宗商队来往南北,却无比的顺利,这其中必有原因。”
    果然不愧是搞敌后侦察的,在蓟州城打柴卖柴,也能知晓辽国天下事。
    曹杰颔首道:“说得没错,这位便是饮马川二头领孟康。”
    孟康擅长造大船,丢在饮马川太浪费人才了。
    八百里梁山泊,正是他一展才华的地方,于是跟他南下。
    孟康拱手示意,说道:“哥哥下午刚来蓟州城,便问我此城中可有好汉,我说那病关索杨雄是个好汉,哥哥却不是太在意。
    只说入云龙公孙胜是好汉,又让曹正哥哥找来石秀兄弟。可见石秀兄弟在哥哥心中,那也是响当当一条好汉。”
    石秀被捧得高高的,心里舒服至极,连忙回了一礼:“那入云龙公孙胜我也有耳闻,乃是孕神得道的高人。我石秀哪里能和这样的人物相比,曹家哥哥太高看我了。”
    “世人都道神仙好,但修成婴儿的又有几人?最终也不过是荒冢一堆草没了!我等炼精养炁,逍遥快活一世,岂不好过在山上参禅悟道一辈子。”
    曹杰亲自倒酒,又将一根羊棒骨递给了石秀。
    陪坐一旁的曹正用小刀割肉,整整齐齐、厚薄均匀的肉块码在盘子里,插嘴道:
    “哥哥说得在理,便是龙虎山、武当山上的天师,修了一辈子的道,神通了得,还不是也要听朝廷的命令,皇帝老儿让他们干啥就要干啥,还不如我们兄弟逍遥呢!”
    阮小七随之点头附和:“跟着二郎这一年半载来,天南海北闯荡,是咱这辈子最逍遥快活的时候。”
    “七哥,未来行走天下,替天行道,更逍遥快活呢!”
    说完,曹杰目光灼灼望着石秀,笑道:“孟子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我观石秀兄弟,有一身的好本事,却甘愿卖柴为生,不偷不盗,可以称作大丈夫了。”
    石秀这人,做人做事有底线,爱打抱不平,嫉恶如仇,睚眦必报。
    便是杀潘巧云,也叫她死得明明白白。
    小偷小盗,便是饿死也不屑去做。
    曹杰这番话,着实说到他肺腑去了。
    什么叫伯乐?
    这个就叫伯乐。
    石秀直感到曹家哥哥就是自己的人生知己,顿时,他扔了手里的羊骨,轰然下拜:
    “哥哥,我石秀没啥大本事,只有一腔子热血和义气,做事能够舍命一搏。此身愿为哥哥效力,两肋插刀,在所不辞。”
    曹杰快走几步扶起石秀:“我等兄弟聚义,一来为了相互帮扶,不被外人欺负;二来,读书人有句话说得好,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我们兄弟过好了,就要帮助更多的兄弟脱离苦海。
    这份宏愿,我曹杰一天不敢忘记……”
    石秀眼光闪烁,连连点头道:“哥哥志存高远,我石秀便是身陷在苦海里,今日得遇哥哥,这才脱离了出来。哥哥便是我再造父母啊!”
    “兄弟言重了。今日我帮你脱困,他日你便要去帮别的英雄好汉。一个帮扶一个,迟早我们兄弟能遍布天下,谁也不敢再欺负我们。”
    曹杰一番话,落在众人耳中,如同雷霆贯耳。
    三句话,让好汉感动到哭!
    “哥哥!”
    石秀热泪盈眶,端起酒坛子,声音略有哽咽:“一切都在酒中。”
    就在这时,阮小七突然皱起了眉头,朝着房梁喝道:“哪里来的毛贼,敢偷听我等说话。”
    霎时间,一股浓郁的黑气自阮小七丹田中涌出,箭一般覆盖向房梁。
    那毛贼刚刚听到曹杰的话,感动得一塌糊涂,这才漏了气息,被阮小七发觉。
    未等他反应过来,汹涌的黑炁顷刻间便将他给淹没了。
    眼前骤然一黑。
    周围的一切都瞬间消失了,入目之处,只有无穷无尽的黑暗,一点声音也没有,死寂得让人绝望,仿佛身处幽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