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祭祖的港商
作者:蒙哥马利卖萌   1984我的小说时代最新章节     
    元宵未过,都是春节。
    这段时间方德华每天下班后都骑车回家吃饭,指不定哪天就有一亲戚过来拜年。
    农村人嘛,亲戚多。
    元宵节这天,他刚回到家里就被十三公喊去陪客。
    方德华心中满是困惑:“十三公,来的是哪位?”
    “是同堂九公,”十三公解释道,“当年去了港港,一别二三十年,我们都以为他在外头遭遇不测。没想到今天突然回来祭祖拜年,下午才到的,还带着县里的领导。”
    十三公言语之间带着唏嘘。
    “???”
    怎么突然冒出一个九公。
    村社屋旁停着两辆小轿车,操场上已布置好十数张桌子,蜡烛已点上并随风摇曳,不少乡亲邻里陆陆续续围坐其中。
    人群中,一个半头白发却精神矍铄的老人赫然在目,身边陪同的是两位干部模样的中年人。
    十三公将方德华领到这老人前面介绍:“超哥,这就是我跟你说起的华仔,方德华,我们方圩的千里驹。”
    方耀超细细打量方德华,见其初次见面就表现得从容不迫、大方得体,这才满意的点头,笑着称赞:“好好好,果然是一表人才。不愧是我方圩子孙。”
    “我是你九公,这是你亮叔方兴亮,松叔方兴松。”九公逐一介绍,并亲自递上过年红包,过年利是!
    方德华恭敬地向各位长辈问好:“九公好,亮叔好,松叔好!”
    方耀超身材虽矮壮但结实有力,脸庞镌刻着岁月的沟壑,整齐梳理的一半斑白头发透出一种沉稳从容,眼神明亮锐利,整个人显得神采奕奕。
    方兴亮为长子,三十多岁的样子,高大挺拔,浓眉大眼,脸上充满自信(自傲)。
    方兴松是次子,身材中等,三十左右,面容清秀,书卷气息浓厚,人看起来更加文静内敛。
    两人跟随十三公亲切地称呼方德华为“华仔”,并各自送上新年红包。
    只是方兴亮的眼神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轻蔑。
    十三公又为方德华引荐了两位县里的干部:“这是县里的副领导梁进武,县招商局局长廖甘。华仔在图书馆工作。”
    方德华也赶紧打招呼:“梁领导,好。廖局长,好。”
    两人有点尴尬,前面三人都发了红包,他们没有准备红包。
    梁进武爽朗笑着说:“你写的文章非常好,给县里增加不少帮助。真是感谢你啊,小作家。”
    廖甘同样表示:“酥肉粉已经成为本县对外交流的一张名片。我们一提酥肉粉,他们就是原来是你们县啊。”
    方兴亮方兴松两人闻言,看向方德华的目光带有一丝探究,莫非这作家真的挺有名气?
    就这样,方德华被安排在主桌,陪回家祭祖的族公、叔们吃饭。
    方兴松与方德华坐在一起,对他很感兴趣,遂自我介绍:“华仔,我们其实是同行。我在《星岛日报》当编辑,也是做文字工作的。”
    港港大报啊!
    “难怪松叔那么儒雅。”恭维的话方德华也会说。
    方兴松摆摆手说:“华仔,刚才两位领导对你都颇为赞许,能否给我介绍一下你的作品?”
    “那里,他们过奖了。嗯,我写了好几部中长篇小说以及两个短篇,就在村大队屋子里的杂志里。”方德华沉吟一下,将已发布的作品说出,“他们说的是我写的《一碗酥肉粉》,也算是成名作吧。等会你可以尝尝酥肉。”
    他刚才已经看到方兴伟在灶台忙碌的身影,肯定是被拉回来当壮丁,给族叔及领导做饭吃。
    “哦,那等会我可是要好好拜读一下。”听到有杂志,方兴松来了兴趣。
    近几年,内地的文学得到迅猛发展,相比之下,港港简直不值一提。
    若是作品足够出色,他认为值得出手帮衬帮衬这同族后辈。
    他不像他哥,老早就跟着父亲学习经商,与人打交道充满利益关系。
    随着饭菜陆续上桌,大名鼎鼎的酥肉也端上桌。
    十三公特意请方耀超父子三人先尝试。
    三人尝试后眼睛一亮,纷纷盛赞。
    等尝试所有的菜肴之后,方兴亮更是直接开口邀请:“阿伟,你的厨艺很棒。要不要跟我去港港,我给你开一家餐厅。”
    这等厨艺,在港港做一个餐厅主厨绝对绰绰有余!
    方兴伟有些意动,犹豫一下才回答:“多谢兴亮,这事还得再考虑一下,我一时还不能做决定。”
    饭后,方德华带方兴松来到村大队屋子里,将作品递给他。方兴亮躲避应酬也跟着前来。
    方兴松先看《一碗酥肉粉》,细细品读之后,抬起头满脸佩服的看着这個后辈:“华仔,这文章有大家风范。属实厉害!”
    方兴亮看完之后,眼中终于没有了那点不屑。
    接着方兴松又翻看《赤兔之死》,认识到方德华的古文功底。
    等看一部分《精武英雄》后,他再次震惊,这小说比原电影还精彩!打斗场面的画面感扑面而来。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功夫和家国情仇文学作品在港港那边广受欢迎。
    他用炯炯有神的眼睛盯着方德华说:“华仔,要不你跟我去港港吧。凭借伱的水平,一定能成为小说大家!不,一定能成为大家!”
    “不用不用,我现在过得挺好的。”方德华婉拒。
    “港港可是国际化的大都市,高楼耸立,金碧辉煌,比你们这里的条件好一万倍。”方兴松不解地继续劝说。
    对此,方德华斩钉截铁回答:“所以我要留下来建设家乡。用不了三十年的时间,这里就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好!有志气!”虽然不相信三十年的时间就能赶上港港,但他的语气让方兴松动容,“这本我今晚熬夜看完。华子,还有哪部是你的小说?”
    方德华指着《诛仙》说:“就它。”
    方兴松拿起杂志,三人一同出门。
    第二天,他顶着一双黑眼圈找方德华说:“华仔,我打算向主编推荐《一碗酥肉粉》,看能不能在《星岛日报》上转载。还有,《精武英雄》和《诛仙》的后文呢?”
    方德华没想到他那么急迫,看了日期,也到新刊发行的日子:“这两天应该发行了,等会我上街给你带回来。”
    “那就麻烦了!另外,华仔,有没有想过在港港出版小说?”
    “啊,哪本?”方德华也没想到他问这个问题。
    “《精武英雄》和《诛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