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传世者
作者:耽叔   快穿大佬互宠日常最新章节     
    那天他在放学的路上走着,发现天很蓝云很白,便抬起头来,举起双手,用他借来的手机拍了张照片。
    没错,慕言是个一穷二白的孤儿,没人管也没人问,从小到大都是靠奖学金和勤工俭学过活,当时班上有手机的同学也就那么四五个,有一个同学很过分,居然有三台一模一样的高端手机,说是轮流着用,省得总是充电。
    然后慕言就用帮那个同学写一星期作业的劳动,换来了一台手机一星期的使用权。
    然而手机拿到手,也不过就是玩玩单机小游戏之类的,他那时候没有社交账号,甚至连手机号都没有,所以手机揣在身上,只能是随处拍拍,记录一下路过的风景罢了。
    当然,就算是记录,也只能是临时的。
    同学把手机拿回去之后,肯定第一时间就删除了,又怎么会留着那些乱七八糟的照片占内存呢。
    ——想到现在的手机,内存大到照片可以随便拍,但里面却只保存了两张收款码,慕言不由无奈地笑了起来。
    实在是感慨得很。
    “怎么了?”注意到慕言在发呆,戚斯伸过手来揉了揉他的脑袋毛,轻声问道,“想起什么不开心的事了?”
    “没有,只是觉得风景很好看。”慕言说着用手指拨了下头发,“干嘛揉我脑袋啊,发型都乱了。”
    “臭美。”戚斯看了眼慕言低着头摆弄头发的样子,不由又伸出手去,挑着慕言最长的几根头发捏住,轻轻地揪了一下。
    “喂!”慕小言顿时炸毛,“你知道我扎这个马尾扎了多久吗?二十分钟!我好不容易才扎起来的,你这——”
    戚斯坏心眼地打断了慕言施法:“二十分钟,扎了个鸡窝?”
    慕言:“……”
    妈的我刀呢?!
    换你第一次留长发,你都不一定能扎出个鸡窝!
    戚斯低低笑了起来,笑声磁性撩人很犯规,笑颜帅到爆炸很犯规,那穿着白衬衫黑长裤的完美身材更犯规。
    慕言本来是想狠狠输出一番的,结果只转头看了戚斯一眼,就叭叭不出来了。
    其实慕言对颜值没啥太大的感觉,毕竟天天照镜子都看习惯了,对他来说最重要的,是身材,是智商,是足以压倒一切的气场。
    长相无所谓,长成猴子脸都没问题,他不是那么肤浅的人(才怪)。
    有一说一,戚斯这宽肩窄腰大长腿的熟男身材,的确是让人看着就很有安全感,偏偏他的脸还很年轻,也就二十四五岁的样子,当然实际年龄可能要三十左右了,毕竟已婚七年,孩子都生了好几个了。
    但依然难以掩盖他浑身上下源源不断散发出来的魅力。
    飞行器又飞了大概二十分钟,便在一处像是庙宇的陆地上停了下来。
    慕言挺好奇这是什么地方,小孩子似的等着戚斯开舱门,结果戚斯却拿着发绳走到慕言身后,帮他整理起乱糟糟的头发来。
    慕言眨巴眨巴眼睛,乖乖地没乱动。
    “你啊,”戚斯一边柔声说着,一边手指温柔地在慕言发丝间穿梭,“扎个头发都扎不好,没有我可怎么办。”
    慕言:“……”
    小样你可别cpu我啊,老子最不怕的就是这一套了。
    下一秒,慕言便语气轻柔地来了一句:“你怎么还随身带着发绳啊。”
    “怕你头上的会丢、会断。”戚斯顿了顿,又笑着补充道,“不过这也算是常事了,不然我也不会养成这个习惯。”
    好家伙,这简直是把自家老婆给宠成生活不能自理了好么!
    “好了。”很快,戚斯就停下了动作,慕言随之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头顶,发现还真是扎得又快又好。
    看样子,某人并不是头一次帮老婆扎头发了。
    而从慕言头上换下来的黑色小皮筋,戚斯顺手就戴到了手腕上,原本一条普普通通的皮筋,竟然也被戚斯的手腕衬得好看起来。
    慕言隐隐记得,男生手上戴皮筋好像是意味着什么,但一时之间想不那么清楚,便觉得应该是显得比较娘之类的。
    然而,慕言只转头看了戚斯一眼,就彻底打消了这个顾虑。
    娘?这个词在戚斯身上,是绝对不可能存在的。
    别说是戴小皮筋了,就算是戚斯穿个花裙子再扎两个麻花辫,也绝对不会有人敢把他往娘的方向上联想。
    “来。”此时,戚斯已经打开了舱门,回身冲着慕言伸出了一只大手。
    慕言很自然地把自己的左手递了过去,然后就这样被戚斯牵着走出了飞行器,站在了面前这片颇为荒凉的土地上。
    这里似乎已经很久没人打理了,类似庙宇的纯白色建筑也破败得很,角角落落都有缺失,看着仿佛随时都会坍塌的样子。
    但令人惊讶的是,下一秒,脚下的土地连同这座巨大的建筑,以及周围荒凉的景色,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变化起来——
    就像是一幅褪了色的画,被时空逆转回曾经刚被画出来时的样子,甚至连墨迹都还没有干透,一切都犹如初生般崭新干净。
    慕言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看错了。
    “果然……”身边的戚斯深吸了一口气,似乎是在压抑着激动的情绪,“你就是他。”
    “啊?”慕言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谁?”
    戚斯转过身来直直看着慕言,低声轻唤:“阿特拉斯。”
    慕言:“……”
    等等,这小子是不是被谁给剧透了?他怎么知道原主是谁的?!
    “十多年前,我受到神谕的召唤,来到了这里,也见到了一瞬这里最初的样子。”戚斯缓缓道,“然后我走进了庙宇,见到了你的神像,等我出来之后,这里便迅速变得荒凉破败,直到刚才……你的双脚,踏上了这片土地。”
    戚斯顿了顿,像是念咒语般轻轻说道:“神明会以仁慈之躯,修复他曾经庇佑过的土地。”
    慕言干脆也不再装了,朝着四周打量了一番,道:“所以,这里……是神庙?”
    “对,”戚斯道,“你还记得?”
    “忘得差不多了。”慕言笑着摇了摇头,又抬眸看向戚斯,“这么说,你是被神谕选中的?”
    “我不单单只是被选中,而是……”戚斯忽然毫不犹豫地朝着慕言半跪下来,一只手拉起慕言的手,低头在他手背上轻轻吻了一下,“我就是你的传世者。我的守护神,恭迎您的归来。”
    “传世者?!”慕言顿时惊得睁大了眼睛,“你是传世者?!”
    戚斯勾唇一笑,抬起眼皮看向慕言的眼神,竟让慕言感到背后一凉:“对。”
    “那你——”慕言蚌埠住了,“你他妈居然……居然敢娶我?!!!”
    “有什么不敢的?”戚斯挑了下眉毛,“我不就是你的后代吗,你是我的祖辈,也是我的守护神,我为什么不敢娶你?”
    慕言:“……”
    谁能告诉老子为什么看上去这么稳重的一个男人居然是个疯批啊啊啊!
    谁他妈明知道对方是自己祖宗还敢往家里娶还生了好几个娃的啊啊啊!
    这不是……这不是乱了套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