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越书中当驸马
作者:潮彪子和七叶子   青楼酒店歌舞厅,我在洪荒当老板最新章节     
    当跟手术未成功人妖似的白袍男子从南海九足章鱼怪嘴巴飞身出来,一掌飙射白光真气打掉龙族士兵投掷的箭簇长矛的时候,公孙暴富突然有些恍惚愣神。
    明明半个时辰前,太阳高照,风和日丽,心情还挺好的。
    当时他躺在马车内,晃晃悠悠睡着了。
    “我要签约,我要全勤,我要使劲码子……”
    忽然公孙暴富热血沸腾大声吼叫。
    “公子又做奇怪的梦啦?!前方便是南海,龙族之人早已等候岸边。”
    马车前仆童说话的声音,打断了公孙暴富的小憩。
    身体随着车子在颠簸。
    醒过来,不禁倍感疑惑。
    我在哪?刚才谁说话?
    猛地看见身上还算整洁干净的白云锦衫。
    身子在晃动。
    忽然脑袋一下灵光。
    “嘿,我特么怎么睡迷糊了!”
    旋即意识到到此行要成为南海龙神敖烈的女婿,又胖又丑龙族小公主敖爽的夫婿,浑身立起鸡皮疙瘩。
    真是撞了狗屎大运,又臭又恶心。
    心情不知该高兴还是郁闷。
    “龙族来了多少人?”
    他还是好奇问道。
    毕竟龙族人久居大海不常见。
    十五六岁年纪的仆童扑闪着大眼,笑嘻嘻道:“好多呢,一眼看不过来,要不公子亲自看看吧。”
    说罢,脑袋立马缩了回去。
    “嘿!卧槽,跟我耍嘴皮子是吧?”
    公孙暴富白了仆童一眼,尽管嘴里嘟囔着:“皇上不急太监急”,身子却挪到车帘处,掀起一角往外看去。
    别说,你还真别说。
    只见自己所乘这辆破旧马车已经来到海边。
    海浪声已远远入耳。
    海滩上,乌泱泱全是人。
    这对于有些社恐的公孙暴富来说多少得心儿狂跳了。
    “沃日这么大场面嘛?小趴菜你确定他们是龙族人特意来接本公子的吗?”
    虽然远远看见龙族的旗帜,还是问了一句。
    仆童一边御马一边回头不高兴撅嘴道:“公子这几日兴奋过头心神恍惚了不成,我不叫什么小趴菜,我唤作南秀啊,公孙南秀,此名还是老爷在世的时候给赐予的,可不敢随便更改。”
    公孙暴富焉能不知,心中顿时怅然,道:“唉,家道变故,时不我待生不逢时啊,还好你留在我身边,我的好兄弟啊!”
    公孙南秀眼眶一阵酸热,刚要说些安慰自家公子的话。
    冷不防一句“以后老子就叫你小趴菜,听见了没。”
    直接把公孙南秀差点破防的心情一巴掌拍了回去。
    “诺!君悦既已(你高兴就好)。”
    便在这时,海滩上有人高声传来。
    “来者可是公孙公子?”
    声如洪钟,字字入耳。
    公孙南秀御马停车,扯着嗓子回道:“正是正是。”
    然后跳下马车,回头恭敬道:“公子请下车!”
    公孙暴富整了整一身行头,深呼吸一口气,掀开帘子,仆童扶臂,下得车来。
    碧波无垠,烈日当头。
    海风阵阵,吹得难受。
    由于面朝南方,阳光正对,那些龙族人身上所穿喜庆大红袍越发反光,鲜艳刺眼,好似大红云。
    一杆龙族旌旗,猎猎作响。
    龙图飞舞,栩栩如生。
    那是相当的场面,相当的威严。
    相比之下,自己这边只有主仆两个,破旧车一辆,瘦马一匹,所带礼品没有,行囊更是简单,轻飘飘而来,属实寒酸,尽显草率。
    但没办法,谁让出身不好呢?
    公孙暴富,真名公孙抱负。
    五日前,现实世界名叫赵端的一个三流“网络作家”整个人穿越到他笔下的上古虞舜时期。
    没错,就是整个人,灵魂带皮囊。
    这一世记忆纷至涌入脑海。
    现在的身份是公孙氏一支一个没落之家的单传之子——年方十九体长一米八的公孙抱负。
    身边的人没有惊奇,好像他自始至终都是公孙抱负。
    但,公孙抱负并不是赵端刚写一万字小说中的主角。
    他很无语,不是主角意味着没有主角光环,大有危机,那还玩个毛。
    很倒霉,万中无一的穿越,居然成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即使他自己之前也是籍籍无名。
    当然了,活下去才是王道。
    这是人最基本的本能。
    所以甭纠结什么原因造成的穿越。
    他不得不以最快的速度最短时间让自己接受穿越了的事实以及新身份。
    落魄家族一脉单传的子弟,父母在此十天之前刚刚下线领了盒饭。
    留给他的是曾经与南海龙神敖烈指腹为婚的遗产。
    其实赵端的小说刚写一万字,构思才开始,人物等大纲初成,故事情节展开没几下。
    就算公孙抱负这个人物也是他灵光一闪,并未落笔开花的小的不能再小的人物。
    即便如此还是无敌幸运大爆发穿越成此人。
    唉!骂娘也改变不了事实。
    所以冷静之后的他意识到虽然是来到了自己构思的书中上古洪荒世界,但打破了原有的故事情节。
    人物还是那些人物,只不过剧情可不是他构思的剧情了。
    相当于脑子里揣着大纲,穿越书中。
    然而赵端写小说看小说的结果就是知道在没有什么显赫出身,没有什么牛逼技能,没有金手指的情况下,必须得先苟。
    猥琐发育先!!
    如果大纲以从未有过的牢记脑海算他知面知人知心的一种洞察技能,那也得先苟起来。
    是以他选择遵循“家父”遗愿,成为龙族女婿。
    虽然不甘,虽然觉得此事有些蹊跷,但权衡思量,不得不为之。
    毕竟“阿姨我不想努力”是多少人的心声,再说了人小公主与他年纪一般大。
    无所吊谓!
    由于现实世界没钱,穿越来此也没钱,他便把公孙抱负改成同音不同字:暴富。
    也算一大美好愿景。
    管它俗不俗气呢。
    啥抱负不抱负,有钱到哪都好使。
    财迷可是一种好品质。
    这时龙族之中上前来一个虎背熊腰,身长八尺的大汉。
    他脑海大纲中猛然有此人的印象——夜叉敖桀!
    那人几步上前抱拳作揖,道:“龙族巡海夜叉敖桀,奉龙神之令特来恭迎公子入海。”
    声似洪雷,显然方才喊话之人便是他。
    公孙暴富感受到一股强劲的凶悍气场,迫得心跳加快。
    突然,那马儿仿佛受到惊吓,嘶鸣声中拉着车儿掉头便跑。
    变故陡生,南秀正要去追,旋即想到自家公子即将成为龙族驸马,身份不同往日,何必在乎破旧马车,决计不能给公子丢脸。
    随它去吧!
    公孙暴富非常满意南秀没有去追马车。
    给他一个“回头给你涨工资”的眼神。
    但夜叉的气场很快把他拽回来。
    “神话传说里东海夜叉被哪吒干死,不知与这南海夜叉相比谁更厉害,我滴乖乖,气场十足啊。”
    望着长着火红色的头发、虬髯的夜叉敖桀,他突然心生敬畏与激动。
    这可是他大纲中的一个人物,如今就活生生在眼前,成就感满满。
    夜叉职位相当于南海巡逻大队队长。
    行,龙神很给面子嘛!
    “此番有劳了,在下多谢。”
    说着,还礼作揖。
    敖桀也不客气,侧身伸手大声道:“请公子上船!”
    那井然有序排队站立的近百龙族人齐声高喊:“请公子上船!”
    声音叠起,震耳欲聋。
    浑身生鸡皮疙瘩。
    那叫一个震撼。
    公孙暴富稳了稳激动的心,暗想场面不能丢,便强行装逼,迈着领导视察工作的步伐,边走边挥手示意。
    竟然还面带微笑。
    真怕他突然来一句“你们辛苦了!”
    公孙南秀跟在后面甚是纳闷。
    自从五天前的晚上自家公子就一改往日在家沉闷寡言的性子,不仅话多了问这问那,也不出去鬼混了。
    以前他可是经常夜不归宿,老爷夫人管不了的。
    而且言语之间甚至说梦话经常出现令南秀听不懂的奇怪话。
    此外还让他别太古板拘谨,如今就剩二人要以兄弟相处才是。
    起初还以为公子因为老爷夫人故去而伤心过度导致。
    但几天下来,公子不仅神智正常反而言谈举止得体出门见到邻里主动打招呼,仿佛换了个人似的。
    从前浪荡顽劣夜宿娼妓等行径一夕之间改之,很让人惊讶。
    以往都是他代公子做事,现在好了,公子就跟一夜之间长大了一般。
    “也好,总比之前的性子强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