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8 初入衡山、回雁楼上
作者:二手电瓶   无限之诸天横行最新章节     
    第二章我在群侠当配角
    “我记得刘三爷年龄不大吧,好像也就刚过不惑之年,是不是太早了点?”作为药王谷对外公开的掌门人,程灵素这两年接待过几次其他门派的拜访,药王谷做的毕竟是药材生意,出产的各种疗伤、解毒药剂受到了江湖上的一致认可,因此交际面很广,她多少是了解一些江湖名人的,比如衡山派实际上的二把手刘正风,这才感到非常奇怪。
    “谁知道,咱们也管不着。衡山派虽然不在湘北省,但和我们同属于中南武林,而且人家还是专门派门下大弟子送的请帖,不去太不合适。到时候我们一起去看看,请帖提前了将近四个月,等过了年我们就出发,就当是全家一起旅游散心了。”至于说潜在的危险,以邓枫现在的修为、地位,还真不太在意嵩山派偷偷埋伏的那几个普通一流高手。
    “你们去吧,这里总得有个人看家对吧?”雅丽仙温柔的一笑,看着另外三人说道。
    “姐姐,怎么了?”邓枫起身,温柔的把雅丽仙搂住,轻声问道,“我们哪次出门可都没落下过谁。”
    “公子,我没事。”雅丽仙低头犹豫片刻,终于抬起头,“可是,我不能老是占着公子。”
    “呀!”小昭和程灵素登时脸色绯红。
    “好姐姐,他们两个还小,太早了对身体不好。”邓枫有些哭笑不得,“你要是不跟着,至少两个月啊,公子我怎么办?”
    “还小啊?”雅丽仙觉得有些好笑,“公子也不能太宠着两个丫头,我在小昭年龄的时候,都已经嫁人了,在灵丫头这个年龄的时候,都已经有了阿曼......”她说到这里的时候,突然顿住了,脸上的笑容也慢慢消失。
    “仙姐你放心,我们迟早会找到阿曼他们的。”邓枫把雅丽仙搂紧,有些担心的说道。
    自从完全整合了药王谷的势力,邓枫立刻运用遍布的关系网开始寻找那个哈萨克部落,甚至不止一次拜托走西域线路的镖局帮忙询问,为此多次用药王谷出产的上等丹药还人情,但却始终没有任何可靠的消息,唯一一个比较接近的,是京城长风镖局曾经在一个维族人那里得知,有一个哈萨克部落因为实力太差,主动并入了回部的一个部落,至于到底是哪个部落,就无人知道了。
    很显然,雅丽仙一开始的判断很对,苏鲁克很快就带着部落掉坑里了,具体发生了什么无从知晓,但有一点可以确认,部落已经完了,残部只好与其他部落合并以求生存。
    至于阿曼和苏普这对小夫妻,只能说“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
    很快,邓枫感到胸口冰凉,但他也只能拍拍爱人后背以示安慰,却没办法帮忙解决,这个年代的通信与交通实在是太过原始,别说是相隔几千里,哪怕是两个县的间隔,说不定就是一生的距离。
    良久,雅丽仙抬起头,梨花带雨的看着邓枫,“公子,我们还能见到他们吗?”
    邓枫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最后还是雅丽仙自己强忍下来,低声说道,“对不起,公子,我失态了。这次金盆洗手,还是你们去吧,我想休息一下。”
    哪怕明知道没法放心雅丽仙,在这种情况下,邓枫也没法再说什么,只能无奈的认可了她。
    大半个月后,还是四轮马车四匹马,公子赶车丫鬟休息,只不过,这次多了小昭这个小魔女,时不时会给车夫一点补偿,什么削好的水果、甜甜的点心,又或者更加甜甜的么么哒。
    至于这大半个月,一方面自然是为了过年,另一方面也是是邓枫为了安慰雅丽仙专门留下的时间,总算让她不这么伤心。有时候邓枫都觉得无奈,像自己这样的“继父”应该不多了吧?
    先到江陵县,然后沿着官道一路南下,还是走到哪里就玩到哪里,自然是走走停停,两个丫头开心了,邓枫自然也高兴,唯一的问题,就是用了两个多月才抵达衡山脚下,用时超了一半。
    这次远行,也不是单纯的旅游,或者说,最主要的目的并不是旅游,而是换换不同的环境,调整心态,因为邓枫现在是真正的卡在了瓶颈。
    众所周知,内功修行是需要资质的,因为资质高的人,不仅修行速度快,武功的上限也要高的多,因为按照武侠位面的标准,武功高低是由内力决定的,所谓“资质”,如果换一个通俗易懂的方式来解释,本质上其实就是一个人对真气的容量上限。
    很不幸,邓枫的修行资质非常一般。
    这两年,邓枫全力打磨内力,然后积攒更多。想要积攒内力,首先要身体能够容得下,偏偏邓枫的资质、或者说是内力容量上限很一般,当内力总量达到两年前的接近两倍时,无论邓枫怎么修行,始终无法再增加一丝内力。
    为此,邓枫专门写信问过张三丰,对此张三丰也很无奈,只能劝他认真修行《易筋锻骨篇》,改善资质,滋养经脉,润泽丹田,而且不要急着突破,因为一旦突破失败,下次再突破会更加困难。
    这半年多来,邓枫对套路只是保持性修行,大部分的修行时间都用在了恢复内力——修行《易筋锻骨篇》或者《龙象般若功》上面,因为正常情况下,如果两个人资质相当,身体素质更好那个,也更容易存储更多的内力。
    路上花了这么长时间,此前也已经多日住宿野外,邓枫三人已经连续好几天没能好好吃一顿,最好的一顿饭,还是路上碰到的一个小酒馆,里面的野路子厨师全力做了六个菜,总算是让三个人不至于完全依靠野味充饥,甚至于,如果不是邓枫的马车够大,里面专门带了一口小锅,三人很可能需要一路吃烤肉了。
    农历的四月份,正是万物刚刚复苏、花草树木刚刚补满绿意的时候,邓枫三人一到衡山,顾不上旅途疲劳就在城中痛痛快快的玩了一天,甚至午饭都是在一个小摊上随便对付的,唯一的问题是,三人堪称巨大的饭量,把周围的围观群众都吓住了。
    没办法,三个人,《龙象般若功》分别是六层、二层和二层,力量极为强大,同时消耗也少不了。现在邓枫一家四口,吃饭基本不需要米面蔬菜,全靠药补和肉食,否则根本扛不住。三个女眷还好说,邓枫六层的修为、直奔4000斤的力量,一顿饭就得超过5斤肉,这还是家中有药补的情况下,累了这么多天,大街上的地摊铁定没有药补,邓枫一口气干掉了八斤熟羊肉,又喝了三大碗羊汤,这才算是填饱肚子,两个看起来又萌又甜的美少女虽然没这么夸张,但两人合起来的饭量也没比邓枫一个人少太多,只不过吃相优雅多了。
    衡山城,回雁楼,凡是有《笑傲江湖》的地方,肯定避不开这座衡山第一楼。
    三人在包间雅座正开心的吃着晚餐,外面正好传来了招呼声。
    “刀王邓大侠可是在座?晚辈向大年,奉家师之命,特来拜见刀王,请刀王到家师家中一叙,家师已经安排了一座独门小院,供刀王与两位女侠住下。”来人只是很轻微的敲了几下门,也没进来,就在外面直接客气的说话。
    “来的可是刘三爷门下大弟子向少侠?还请进来说话。”既然来了客人,自然不能让人家在门外答话。
    “见过刀王,见过两位女侠。”向大年是一个年过而立的中等身材壮汉,一进门就看到了两女,不自觉露出惊艳神色,但很快反应过来,赶紧低下头屈身行礼,却不知道怎么称呼这两个明显比自己小了最少十岁的少女,就用了江湖通用的“女侠”。
    “向少侠多礼了,还请先行回去和刘三爷说一声,邓某吃完饭自会拜访。”
    “不必如此,家师已经备了酒席,还请刀王不吝赏光。”向大年赶紧再次行礼说明。
    邓枫一愣,笑了笑扔下一片金叶子在桌上,“也好,既然刘三爷这么热情,邓某再推辞就有些不近人情了。”
    到了这里,邓枫反而有些奇怪了。
    自己到了衡山城仅仅一天,衡山派的情报网就清楚的查到了自己三人吃饭的准确位置,甚至精确到了包厢;但在原著中,嵩山派几十号人到了衡山,刘正风愣是什么都没发现,甚至一堆人都已经埋伏在了自家房顶,刘正风还是不知道,这明显说不过去。
    晚宴没啥好说,衡山派和药王谷多有来往,但邓枫和刘正风却从未见过,第一次一起吃饭喝酒,自然是一堆客气话,你好我好大家好,花花轿子众人抬,全程一个多小时,一点有营养的话都没有,唯一达成的共识是邓枫保证出现在金盆洗手大会上,并且坐在见证人的主位之一上,倒是两个丫头自我介绍时把现场的人镇住了——两人以侍女身份站在邓枫身后,说什么也不落座,但刘正风却在情报中知道两人二流顶峰的内力修为,为此准备了两份宴席,一个是外厅,自然是邓枫与刘正风,加上两个弟子向大年、米为义作为服务人员,内厅隔着帘子专门安排了另一桌,让自己妻子女儿招待两个丫头,最后还是邓枫专门让两人进去,这才算是缓解了尴尬。
    酒宴完了,安排住宿,正好省掉了邓枫找酒店的麻烦。说是小院,其实是一排隔开的房子,每一座都是三间正房两间配房,独门独户,内部干净卫生,一共有十几座,显然是为了身份比较高的客人专门准备的,刘正风所在的刘家正是衡山大户,仅此一点就显示出了财大气粗。
    此时距离刘正风的金盆洗手大会还有将近十天,邓枫也没打扰他,就带着两个丫头在南岳衡山好好的游玩一场,基本没放过每一个险峰、每一处水流,整个衡山到处留下了两个丫头银铃般的笑声——好吧,主要是小昭的笑声,程灵素更多是甜美的笑容。
    时间越接近大会,衡山城的江湖豪客也越来越多,直到大会前一天早上,邓枫带着两个丫头又进了衡山城,因为刘正风的大宅就在城中的最繁华区域,想要近距离看看当年只能在书中或者电视剧里看到的各位主角、配角,肯定要参与进去。
    “混沌,好吃的混沌!”一个摊位上,老板卖力的招呼着客人。
    邓枫心里一动,认真打量了一下混沌摊老板,立刻发现了不弱的武功修为,他明白过来,正好吃个早餐,就笑着坐在了桌子旁,“老板,三大碗混沌,每碗两个鸡蛋。”
    老板面露喜色,“多谢客官照顾。”立刻在案板上忙碌起来,很快,三大碗香喷喷的混沌端上了桌。
    “老板好手艺!”就吃了一个混沌,邓枫不自觉的向老板伸出了大拇指,不愧是一位准一流高手的手艺,真是没的说。
    “客官喜欢就好。”老板把毛巾搭在肩上,爽朗的一笑,像极了一位普通的地摊老板。
    吃完混沌付了钱,三人继续逛街。正闲逛间,突然不远处一片混乱,不少人奔跑时还踢翻了路边的摊子。
    “怎么了?”邓枫拉住一个年轻人问道。
    “杀人了,刚刚有两个人被抬走,浑身是血。”年轻人挣扎了几下没挣开,这才看出自己惹不起,老老实实的回答。
    “哪里?”
    “回雁楼,就是最高的那栋楼。”年轻人急急忙忙的又挣扎了几下,邓枫一放开立刻飞快的逃跑。
    邓枫瞬间明白了怎么回事,回头招呼两个丫头向回雁楼走去。
    “小二,给弄几个小菜,一坛好酒,二楼还有雅座吧?”再次进入回雁楼,邓枫发现整个酒楼一楼已经空了,掌柜的不见了踪影,就一个小二,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
    “客.....客官,二楼今日不太方便,还请客官....”虽然哆嗦的有点厉害,小二总算还是说清楚了问题。
    “我知道,算了,也不用麻烦了,你这里有什么现成的熟食小菜,给准备四个端过来,再准备好餐具和一坛好酒,我们自己端上去。”这种情况下,也不太适合让小二这个普通人继续上去。
    小二露出感激的神色,以最快速度准备好,用时不到五分钟。四个菜,一个刚出锅的卤味杂切盘,一个熟切羊肉,一盘盐水花生,最后是一个小糟鱼,三个酒碗三双筷子,放在一个托盘里,小昭笑嘻嘻的主动接了过来,一坛足有五斤的竹叶青,邓枫提着,三人说说笑笑的上了二楼。
    二楼的客人明显多于小二的想象,总数还有十多个,只不过是分布在四周,其中有两张桌子最显眼,一个是东南角桌子上,一个老者带着的应该是他孙女,小姑娘看的津津有味,时不时抓一把花生米,咔嚓咔嚓吃个没完;另一个是东北角靠近楼梯桌上,一个面相凶狠的大和尚,竟然在喝酒吃肉;其余人同样是带刀挂剑,明显也是江湖豪客。
    靠窗的一面和中间已经空了出来,一个快刀壮汉和一个长剑年轻人正打的热火朝天。壮汉看起来中等身材,长相也称得上英俊,至少不比邓枫差;长剑年轻人确实帅气出众,即使是这样以命相搏的血战中也是一脸不在乎的表情,仿佛身上最少三处刀伤根本不存在。
    哪怕是刚入江湖的菜鸟,也能看出两人武功的差距,快刀壮汉其实根本没出全力,仿佛是玩笑般就挡住了全力攻击的长剑,中间时不时一招刁钻的反击,长剑青年几乎毫无招架之力,壮汉时不时就是一句“中!”几乎没走过空,就是这样还是留情了,因为长剑青年身上的伤口都是皮外伤,不过,如果这样打下去,就是单纯流血,也能让长剑青年死球。
    这两人想必不用解释,正是田伯光与令狐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