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出生在荞麦花开的时节
作者:南国有红豆   穿越七零:我被兵哥哥宠爆了最新章节     
    没有钱大寒那个顾虑,叶家兄弟来城的次数也多了些,他们也会给叶荞带些地里的蔬菜,玉米和红薯等,过节的时候也会给她送礼物,知道她要过生日了,兄弟两个在她生日的前一个周末,把他们的零花钱拿了出来,去百货大楼给她买了只英雄钢笔给她送了过来。
    “姐姐,你生日那天我们不能过来给你贺生,只能提前祝你生日快乐。”叶家齐不好意思的说,然后把手里的钢笔送给她,“这是我家康给姐姐买的生日礼物,希望姐姐喜欢。”
    “我很喜欢,谢谢你们。”叶荞接他手里的钢笔,伸手摸了摸他们的头,“想去哪里玩?姐姐带你们去。”
    “姐姐,我们没什么地方想去。”叶家齐摇摇头,想去的地方都去过了,想玩的东西也玩过了,“我们就在家里。”
    “也行,我们上午在家里看看书,练练拳,下午去看部电影。”叶荞笑着说。
    “有新片就看,没有就不看。”叶家齐也笑着说,自从姐姐来市里工作后,他们看过的电影比前十几年看过的电影还要多,只要有新片姐姐就会带他们去看。
    “我没听说有新片,待会去电影院看看,有就看,没有再回来。”叶荞点点头,看过的电影确实没什么好看的,与其去电影院浪费时间,还不如在家里看看书,写写字。
    “好,我们现在去打拳,姐姐给我们看看,还要注意些什么。”兄弟两个点点头,和叶荞去了后院,打了一趟叶家拳,又对练了半个多小时。
    “打得不错,只是力量还有所欠缺,但这不是一时半会能解决的,你们还小,好好练习,总有一天会有所成就的。”叶荞点点头:兄弟两个的悟性都还可以,又足够努力,只要坚持下去,继承叶家拳一点问题都没有。
    “我们会坚持下去的。”叶家齐点点头。
    “锅子里有热水,你们去洗个澡,把衣服换了。”叶荞知道他们带了衣服过来,就让他们去洗澡。
    因为没有新片,叶荞他们也没有去看电影,姐弟三个就窝在家里看书,直到四点,叶荞才送他们去公交车站坐车。
    时间一晃而过,转眼几天就过去了,这天吃过早饭,叶荞正准备去上班,却听到了车鸣声,她赶紧过去开门。
    “向北哥,你今天怎么过来了?”叶荞惊讶的问道。
    “今天是八月十六号,你说是什么日子?”陆向北笑着问。
    “我忘记了,上周末家齐他们还特意过来给我送礼物。”叶荞拍了拍额头:八月十六号是原主的生日,叶家齐他们走后,她就把这事丢到脑后了,今天压根就没想起来,更没想到陆向北会过来。
    “生日快乐。”陆向北递给了她一个拥抱,又给了她一个锦盒。
    “谢谢。”叶荞接过锦盒,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原主小时候的生活太过困苦,她妈妈在世的时候还会给她煮一个鸡蛋。
    她妈妈去世后,她奶奶认为小孩子的生日应该悄悄的过(我们这边的传统),所以没有给她过过生日,而她自己,因为是孤儿的原故,并不知道她是哪一天出生的。
    她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也是她被送进孤儿院的日子,那个日子对她来说并不是个好日子,所以,她从来不过生日,就是叶家齐他们送了生日礼物,她也没有把这天放在心上。
    “荞荞,以后我争取年年陪你过生日。”陆向北伸手把她揽进怀里,看着她的眼里满满的都是疼惜:他的宝贝也太可怜了,她连自己的生日都不记得,可见她以前都没有过过生日。
    “我妈在的时候还是过生日的。”叶荞笑着摇摇头,“但我还是要谢谢你,谢谢你能来陪我过生日,谢谢你把我放在了心上。”
    “难怪人们常说有妈的孩子是个宝,没妈的孩子是根草。”陆向北亲了亲她的额头,叹了口气说,“傻瓜,你是我的心上人,是我心头的宝,这么重要的日子当然会来陪你,你打开看看,这礼物喜不喜欢?”
    “太漂亮了,向北哥,你这是从哪里弄来的?”叶荞打开锦盒,看到里面躺着一支羊脂玉的桃花簪,惊喜的问。
    “用粮票跟一个老爷子换的。”陆向北笑着说,他知道她喜欢各种首饰,又觉得这支玉簪很配她,就换了回来。
    “谢谢向北哥,我太喜欢了。”叶荞高兴的在他的脸上亲了一口。
    “喜欢就好,以后看到了再给你换。”陆向北也很高兴。
    “不用特意去换,其实我妈还是给我留了些东西的,只不过现在不好拿出来。”叶荞笑着说。
    古董,首饰,她从王家和陈家收来的财宝里就有不少,到了合适的时候,她再从里面找出几件不怎么起眼的,说是她妈妈留给她的。
    原主的妈妈也确实给她留了几件饰品,但都是银饰,原主藏在书本里(她在一本旧课本中间挖了个洞,把一对银手镯、两根银钗和一把长命锁藏在里面)才没有被钱大寒搜走,她来了后就收进了空间。
    “你妈妈肯定是爱你的,荞荞,你的名字是不是也是你妈取的?有什么含义?”陆向北点点头,他们叶家在那样的年代能供出一个大学生,应该是有点家底的,她妈妈又是叶家唯一的儿媳妇,有几件首饰是可以理解的。
    “我出生的时候正是荞麦花开的时节,我妈就给我取名叶荞。”叶荞笑着说,其实原主的亲妈也是有几分浪漫情怀的,可惜她命不好嫁给了叶木这个狗男人,不然,她也不会英年早逝。
    “难怪我家荞荞的名字这么美。”陆向北笑着说,叶荞这个名字虽然直白,但也不失浪漫,他那个早逝的岳母应该有几分才华。
    “我妈她喜欢荞麦花,认为荞麦花开了,距离秋天就不远了,地里的很多庄稼都可以收获了,就不用饿肚子了。”叶荞笑着说,“向北哥,我要去上班了,你在家里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