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救命之恩
作者:风露   竹马他哥很撩很野最新章节     
    秦彻自告奋勇去园中劳动,摘了两根辣椒、一个熟透的西红柿和一把生菜。
    他举着鲜嫩的生菜开心的道,“这个菜味道很好,再做一次吧。还有这个西红柿,挂在枝上像小灯笼似的呢。你闻闻杮蒂这边,好香好香的。”
    菜有点多,两只手拿不过来,他便卷起贵得吓人的衣摆兜住菜,开心的像个傻小子。
    “秦家二少从小锦衣玉食,我以为肯定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没想到还认得西红柿,真是可喜可贺。”我坏心眼儿的调侃他。
    毕竟,这种活计,连土生土长的秦玉都不做的。
    现在想想,那些年我和奶奶真是想不开,硬是让外在的可怜二字给洗脑八年,用一片真心养了条没良心的狼。
    我更是病入膏肓,为保护一匹白眼儿狼,打了多少架,挨了多少揍才练就铁骨钢筋啊。
    真特么要把肠子悔青了。
    如果重来一次,哪怕秦玉被狗吃了、每天蹲在粪坑里吃饭,都不会多看他一眼。
    那东西,他是真不配把他当成人看。
    “说谁呢,你二哥哥是天下最聪明的男性,上知天文地理,下晓鸡毛蒜皮。”秦彻故作不悦的板起脸唬我。
    可那双光点盈盈的眸子,早已泄露了他的情绪。
    “对,二二最聪明,连跳格都不会。为了回去跟小朋友显摆,用三块巧克力来交换。好在我从小家风严谨,不然小小年纪就腐败了。”
    和秦彻说话,我总是无比的自在。
    不像和秦玉说话,每个字都要经过细细琢磨,生怕哪句没说对,再伤了他那幼小又脆弱的心灵,然后爬到房顶一坐就是两个小时,哭得死去活来。
    “怎么记忆力这么好啊,什么事情都记得,那你记不记得那年我脖子上的领结什么颜色啊。”
    “记得,灰不溜丢,那是老头儿才会用的颜色,难看死了。要是我,都不好意思提,眼光实在太超前。”
    “找打啊,竟敢说我老。”
    寂静许久的小院子里,欢声笑语满得仿佛会溢出去。
    用新采下来的尖椒和仅剩的一颗大土豆炒了盘金黄晶亮的土豆丝,西红柿炒鸡蛋,生菜洗净切丝洒上蒜末凉拌,三个菜不太好,又弄了个西红柿拌白糖。
    就地取材嘛,难免会有菜色重复,但重菜不重味儿,严格来讲算不得重复。
    一顿简单的饭菜,虽说有凉有热,有甜有咸,却素得很。
    我们家的生活很节俭,肉这种食物很少吃,久而久之,我对于肉便没有了想要吃的欲望,家里也不会准备肉类食材。
    本以为大少爷会食不下咽,不想他居然很给面子。
    秦彻捧着饭碗大快朵颐,很快干掉一碗又添一碗,吃得香甜而满足。
    对于一个做饭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比饭菜受欢迎更具有成就感。
    同一张桌子,差不多的饭菜,秦彻的风卷残云,每个动作都彰显着他的欢喜。
    秦玉吃饭从来是安静无声的,眼睛盯着碗盘里的食物,多好吃的东西也从不见喜悦和惊讶,也说不清楚他是司空见惯,还是觉得理所应当。
    “连蹭你两顿饭,还吃了那么多,下次不敢让我再来了吧。”
    我抿唇微笑,给他盛了勺西红柿炒鸡蛋的菜汁浇在米饭上,看着他将饭菜搅匀大口大口的朝嘴里填,空荡荡的心被填得满满的。
    “以前想养只小狗来着,奶奶不让,如果你特别想在我这里蹭吃蹭喝的话,也不是不可以,反正很多时候我都没办法将做好的饭菜全部吃完。”
    他气笑了,屈起手指在我额头弹了一下,声音沉哑中带着说不出的感觉,“敢说我是狗。”
    我抚摸着被弹到的地方,觉得这样的动作有些过于亲昵,可是内心里却又非常的舒适。
    我不得不承认,我贪恋他所能带给我的在意温暖和陪伴,因为有他,我不再是一个人。
    是我贪心,很贪心。
    因为一个人的生活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有人陪伴的生活才是真的活着。
    原则上来讲我和他见过的次数并不多,但小时候的情意总是最干净、最真诚的。
    而且当年那个身穿西装打领结、认真装作不在意,又认真觊觎游戏的小绅士,真的留给我很深的印象。
    说起来,秦彻还曾救过我的小命。
    顺着巷子一直朝西边走,会有一条小小的河流,不知起源何处,更不知终结于哪里。
    但在我童年的记忆之中,那里绝对称得上乐土。
    我最喜欢的就是春夏时节,在河沟边上用小铲子挖蚯蚓,拿回家喂给奶奶养的小鸡吃。
    那年夏天的傍晚,我拿着小铲子,秦彻拎着小塑料桶,带着秦玉去河边挖蚯蚓。
    由于上午刚下过雨,河边的泥土有些松也有些滑,我一个不小心,摔在河水里,头磕在一块石头上流血了,又疼又怕的我坐在水里嗷嗷大哭,女侠风范尽失。
    秦玉被吓得惨白着一张脸木头似的站在河边,是秦彻,他踏着他油光锃亮的小皮鞋踩进被搅得混浊的泥水里,打口袋里掏出洁白的小手帕捂在我头上让我自己按着,他弯下腰,咬紧嘴唇,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我背了起来。
    走了不远,被出来找我们的奶奶碰上,把我接了过去。
    那天的我受了惊吓又着了凉,回去没多久就开始发烧,迷迷糊糊之际,听到来看我的秦奶奶夸秦彻,说他是个小英雄,救了我的命。
    为了这次的救命之恩,奶奶为我们做沙包时,我特地挑了个和他的小西装颜色差不多的留给他。
    可惜,打那以后,他再也没有来过。
    我的沙包一直一直留着,没能送出去。
    前几天收拾东西的时候,还真的找到了没有机会送出去的小沙包,只是时间太久,布料风化成渣,一碰就破了。
    “开玩笑嘛,还打人,这么玩儿不起。多个人多把米而已,你要是真的喜欢,可以常来。不过,这里要拆了,以后会不会钻桥洞不好说,该来就来,再来也不过是吃一顿少一顿。”
    “这可是你说的,不能反悔。”
    几顿饭而已,我还是供得起的。
    毕竟,现在的梧桐也是腰缠千万的富婆呢。
    可是,这家伙不是要长住沙家浜吧。
    简朴的生活习惯不能改,但这不意味着抠搜。
    我暗暗决定,秦彻下次再来,要给他做一顿我最最喜欢的可乐鸡翅。
    遗憾的是,可乐鸡翅没吃成,我却进了医院。
    事情是这样的。
    吃过午饭我正在洗碗,秦彻接了一个电话,说南城那边老宅有点事,他必须回去一趟。